2019廣東汕尾市事業單位招聘24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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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市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等政策文件規定,廣東省汕尾市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綜合類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程序規范、接受監督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對象及應聘條件
(一)招聘崗位、對象
詳見《2019年廣東省汕尾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綜合類工作人員崗位表》(下稱《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83年11月28日(含)至2001年11月27日(含)期間出生);部分專業技術崗位需要的放寬到45周歲(即1973年11月28日(含)后出生)。
5.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專業技術、執業(職業)等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6.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2.2017年11月份以來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或2017年11月份以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錄(聘)違約人員;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4.在讀的普通高校在校生、現役軍人;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進入體檢、考察、公示環節的人員;
7.已被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且原錄(聘)用單位規定最低服務年限,未滿服務年限的人員;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正式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執行國家、省、市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9年12月11日上午9:00至12月13日下午16:00;
(二)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統一登錄“廣東汕尾人才網”(網址:www.shanweirc.com)進行網上報名。
(三)報名程序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應認真仔細閱讀本公告(含所有附件),準確理解把握具體崗位的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后在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提交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
2.系統初步審核。報名系統將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進行資格初審。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繼續報名。
通過系統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是否完全符合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以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意見為準。
3.網上打印準考證。報名確認提交后,報考人員應于2019年12月25日上午9:00至12月27日下午16: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本次招聘考試各個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二代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認真仔細填寫報名表,如實提交報考材料。凡提交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報考、考試或聘用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對偽造、變造學歷、學位、職稱等證件或工作經歷證明等行為的,按有關規定追究報考人員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報考人員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且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3.報考人員須于本招聘公告發布當日(即2019年11月27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執業(職業)資格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于本招聘公告發布當日(即2019年11月27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招聘崗位未要求專業技術、執業(職業)資格的,考生無需提供專業技術、執業(職業)資格證書。
4.報考人員符合《關于實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試行)的通知》(粵教畢﹝2019﹞3號)有關擇業期規定的,享受應屆畢業生待遇。
5.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并在面試資格復審時出具現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6.根據省人社廳《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和《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對持有省級有關主管部門于2016年11月27日(含)至2019年11月27日(含)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的報考人員,可申請筆試成績加分。
符合筆試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在提交報名資料時注明基層服務項目名稱、服務單位、證書編號及取得時間,并由本人于2019年12月28日下午15:00至18:00到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市城區政和路市人社大樓505室,聯系電話:0660-3383663)辦理申請筆試加分資格確認(需提供本人報名表、有效身份證件以及加分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逾期未辦理申請加分資格確認的視為放棄加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