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廣東肇慶市廣寧縣事業單位招聘22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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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決定組織我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廣寧縣111個事業單位共招聘224名工作人員(詳見《廣寧縣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應、往屆畢業生和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以上學歷的社會人員。應屆畢業生指2019年畢業,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畢業生(含2017年、2018年辦理暫緩就業手續且未就業的畢業生);往屆畢業生指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畢業生;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含往屆畢業生),社會人員報考必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學位證書。對于學制為2年半或提前修滿學分, 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畢業的普通高、中等院校畢業生,視為應屆畢業生;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畢業不超過1年的報考者視為應屆畢業生。
應、往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按招考對象類別對應報考。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學習證明材料且符合職位條件要求方可報考。
從事支教、支農、支醫、扶貧(“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自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內報考事業單位的,憑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在筆試成績加10分。上述人員請于報名時提交加分申請及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省委組織部出具的《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逾期不受理申請。
職位條件有要求面向廣寧縣戶籍(生源)招考的,報考者須為廣寧縣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戶口在廣寧縣。
職位條件有要求面向退役軍人的,在報名時須提供退出現役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等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報考年齡,一般為18至35周歲(1983年12月18日至2001年12月18日期間出生);專業技術崗位、特殊崗位確有需要的,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8年12月18日之后出生);報考鄉鎮衛生院衛生類崗位,取得執業護師資格、執業醫師資格、全科醫生資格、技師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
7、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報名時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和社保繳費證明。在校學習期間的社會實踐及勤工助學等工作,不視為工作經歷。招聘崗位要求具備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條件的,報考者應提供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證書。
報考人員年齡、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18日。
工作經歷證明須有經辦人簽名、聯系方式和工作單位蓋章。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不得報考。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現役軍人、未滿服務期(含試用期)公務員(工作人員)、原為公務員或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在讀的全日制在校學生以及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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