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宜賓市南溪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第一次)【招5人】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咨詢電話:028-86741860)。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4.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提供所在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出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證明原件(加蓋印章)。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不符者,取消報考者的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5.資格審查合格者在資格審查現場隨即領取考核面試通知單。
6.在考核面試當天,報考者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和考核面試通知單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考核通知單)。
7.逾期未領取考核面試通知單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三)政策性加分。
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關于轉發《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發〔2011〕110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干部工作的通知》(宜組通〔2013〕7號)等政策規定,符合國家、省政策規定報考事業單位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加分累計不超過6分。
符合《關于加強新形勢下征兵工作的意見》(川委發〔2011〕16號)規定的退役士兵,按規定加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須于資格審查期間(2015年6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將以下材料帶上,在資格審查時一并審查。
1.“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村(社區)干部:《考生報名信息表》、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組織部)出具的證明(附件3)、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考生報名信息表》和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和專科及以上畢業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在本次報考前已按規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或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四、考評考核
(一)本次招聘采取綜合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不組織筆試。綜合考察包括結構化面試等面試形式,各崗位的考評方式詳見《崗位表》。
面試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根據加試測試成績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
招聘崗位實際面試人員未形成競爭(即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擬聘對象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表決情況將記錄在冊。
(二)考試總成績公布。
面試工作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發布招聘公告網站上公布考試總成績和體檢相關事宜。
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辦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標準。
(1)體檢在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3)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隨考試總成績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事宜及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 請復檢一次。復檢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招聘崗位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若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六、考核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照《宜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考核暫行辦法》(宜人發〔2010〕14號)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對考核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核的報考者在公示前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按該崗位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如遞補人員綜合考核達不到崗位要求,不再遞補。
七、公示
通過考核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中國三江人才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的姓名、年齡、畢業院校、專業、學歷學位、職稱、考試總成績、排名以及該崗位招聘條件。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公示后因擬聘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 再遞補。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一)擬聘人員公示無異議者,由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無誤后,由招聘單位填寫審核確認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后送區人社局復核匯總報市人社局審核確認。通過市人社局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其中,在編在職人員應在聘用確認前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附件4)。通過市人社局審核確認后的所有在職在編人員必須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60日內提供原單位與其解除聘用(勞動)關系和全部檔案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不能按期辦理完相關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2015年應屆畢業生應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和職(執)業資格證進行資格復審,再按程序進行考察、公示合格后辦理聘用手續。
(三)非在編在職人員應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60日內提供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及原單位與其解除聘用(勞動)關系的書面材料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
(四)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聘用書面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按照有關規定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員在試用期間需參加崗前培訓。試用期間、試用期滿以及崗前培訓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資格。試用期限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過審核確認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嚴格按照事業單位考試的有關規定執行,對違法亂紀、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發現,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十、特別提示
(一)按照本公告招聘的人員,須在南溪區最低服務5周年(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3周年),服務期未滿的,不辦理調流動。最低服務期年限和在最低服務期間辭聘需要向聘用單位支付違約金,由聘、受雙方協商約定并在聘用合同書中載明。
(二)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將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中國三江人才網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人社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一、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831-3333346(南溪區人社局)
監督電話:0831-3322342(南溪區紀委、區監察局)
原標題:宜賓市南溪區事業單位2015年第一次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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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宜賓市南溪區事業單位第一次招聘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doc
2.2015年宜賓市南溪區事業單位第一次招聘報名信息表.doc
3.2015年宜賓市南溪區事業單位第一次招聘加分證明材料.doc
4.2015年宜賓市南溪區事業單位第一次招聘在職在編人員同意報考證明.doc
宜賓市南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5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