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云南楚雄州教育體育局應對新冠肺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補充公告
現將2020年5月22日發布的《楚雄州應對新冠肺炎影響大幅增加名額面向全國開展基礎教育學校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有關招聘事項補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原公告“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及2018屆、2019屆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在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不得報名參加此次專項招聘。”中“未落實工作單位”是指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或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
二、應聘人員須無勞動人事關系糾紛,否則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參加違反法律規定或破壞公共秩序等活動的;
2、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3、組織紀律渙散,經常遲到、早退、曠工、不堅守工作崗位的;被辭退、開除公職的;
4、因政治、經濟和其它問題正在受審查尚未有結論或有結論但不適宜在事業單位工作的;
5、因工作失職或不負責任,給黨和政府的聲譽和國家財產造成嚴重損失的;
6、思想作風不正,撥弄是非,制造矛盾,破壞團結,造成不良影響的;
7、違反紀律,泄露黨和國家機密的;
8、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條用于政法工作崗位);
9、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10、因其它問題不宜進入招聘單位的。
四、以下崗位招聘條件作調整,按調整后招聘條件報考,其他崗位招聘條件不變。見附件
五、其他事項仍按原公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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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教育體育局
2020年5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