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肅省隴南市選拔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事業崗位及從事三支一扶和進村社區公告
(三)考試時間
2015年7月11日。9:00—11:30,公共基礎知識測試;14:30—17:00,專業基礎知識測試。
(四)考場設置
根據報名人數設置考區。每個考場30人,為同一生源縣(區)、同一考試科目的考生。農村公辦中小學代課人員考生考場單列,不與普通高校畢業生混編。各縣(區)考務辦公室于2015年6月10日前將考場設置編排情況報市考務辦公室及市人力資源考試中心。
六、審核錄取及安置上崗
(一)初選、體檢、公示
1、各縣(區)按各崗位類別(幼兒園教師、衛生、農牧、旅游)及農村中小學代課人員(文科、理科)分配指標數,在指標內按總成績(基層幼兒園教師的成績由筆試和面試換算所得)由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各崗位類別分配指標末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首先,對符合上述選拔范圍及條件的農村純農戶、純牧戶零就業家庭和城鄉低保家庭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選拔;其次,按照專業基礎知識測試成績,從至低分擇優錄取。若無符合選拔條件的,各縣(區)可采取加試方法確定人選,或由市上統一向省上提出并列人員一并錄取的申請,經省考務辦審核后一并錄取,其中超出指標的人員工資由縣(區)財政負擔。
2、各縣(區)按“三支一扶”和“進村社區”分配指標數,在指標內,按“公共基礎知識測試”成績由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分配指標末位考試分數出現并列時,各縣(區)可采取加試方法確定人選,或由市上統一向省上提出并列人員一并錄取的申請,經省考務辦審核后一并錄取。其中“三支一扶”超出指標的人員生活補貼等待遇由縣區財政負擔。
3、擬錄取人員名單確定后,參照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組織體檢,經公示后報市上復核。
4、市考務辦公室和教育部門分別對縣(區)上報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和農村公辦中小學代課人員資格逐一復核后,普通高校畢業生和“三支一扶”、“進村社區”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進行公示,代課人員由市教育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二)審批、錄用
1、基層教育、衛生、農牧、旅游崗位的審批錄用
公示結束后,8月10日前,將有關材料報省上審核。其中,普通高校畢業生由市人社局負責上報省人社廳審核,農村公辦中小學代課人員由市教育局負責上報省教育廳審核。審核結束后,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會同有關部門錄取發文市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下發錄用文件。
2、“三支一扶” 、“進村社區”崗位的審批錄用
“三支一扶”人員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審核確定。公示結束后,8月10日前由市人社局報省人社廳審核。
“進村社區”人員由市人社局審核確定,審核確定前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人員確定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備案。
(三)上崗
上崗前,各縣(區)人社、教育、農牧、衛計、旅游等部門根據錄用批準文件組織安排錄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10月底前安排上崗。
“三支一扶” 、“進村社區”人員由縣(區)人社局組織崗前培訓,于10月底前全部安排上崗。其中,“三支一扶”人員按照崗位需求及所學專業,分別安排到基層教育、農牧、水利、衛生和扶貧等崗位進行服務。
七、待遇及措施
(一)普通高校畢業生被錄用后,按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其工資由省財政支付。2015年由省財政按年人均15000元(月人均1250元)的標準,從錄用文件下發次月起劃撥市或縣(區),由市、縣(區)按有關政策落實。從2016年起,其工資等待遇按當地事業單位新錄用人員標準執行,納入省財政轉移支付,市、縣(區)按照國家和省上的政策予以落實。
按照甘政辦發〔2015〕37號文件規定,自2015年為民辦實事實施方案下發之日起,取消以往“試用期滿后5年內不得調離工作崗位”的限制,可以正常流動。
(二)農村公辦中小學代課人員被錄用后,按其招錄為公辦教師前最后一次經縣(市、區)教育部門批準為代課人員的時間連續計算工齡,無試用期。其工資待遇參照相同條件的正式在職教師執行,由省財政轉移支付。
(三)經批準錄取的 “三支一扶”、“進村社區”人員,繼續執行甘人通〔2006〕59號、甘人通〔2006〕61號等文件有關規定,并按甘人社通〔2013〕128號要求,及時落實服務人員的生活補貼,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四)組織考試的工作費用,由市、縣(區)財政分級負擔,其中市級主管部門組織考試等實施工作所需費用由市財政支付,各縣(區)組織考試等實施工作所需費用由同級財政負擔,不再向考生收取。
八、工作紀律
(一)嚴格紀律。選拔招錄工作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增強考務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各地各有關部門及工作人員,要自覺遵守相關政策規定,嚴格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對違反紀律的人和事,必須嚴肅處理。
(二)加強監督。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對選拔工作進行全程監督。要加大社會輿論監督,對招錄工作的重要環節,可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新聞媒體進行監督。
(三)狠抓落實。各縣(區)要嚴格執行選拔工作的政策規定,不得變通和另行制定加分等政策。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認真落實有關要求,確保按進度完成工作任務。
(四)驗收檢查。選拔工作完成后,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衛計委、省農牧廳、省財政廳、省旅游局、省體育局等部門,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驗收,并書面上報省政府。市上各部門也組成相應工作組到各縣區對政策執行、工作落實等情況進行檢查,確保考試、招聘、錄用工作取得實效。
九、組織領導
2015年實施甘肅省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教育、衛生、農牧、旅游等崗位及從事“三支一扶”、“ 進村社區”工作在市基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市人社局牽頭,與市教育局、市衛計委、市農牧局、市財政局、市旅游局、市體育局共同組織實施,縣(區)政府成立相應機構具體負責實施本縣(區)招聘錄用工作。
聯系電話:
市人社局 8236221
市教育局 8212692
市財政局 8212937
市農牧局 8263135
市衛計委 8212630
市旅游局 8212010
市體育局 8212382
原標題:隴南市實施甘肅省2015年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事業崗位及從事三支一扶和進村社區工作公告
隴南市基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5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