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東寧津縣招聘衛生類專業人員公告【招2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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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魯人社規〔2017〕21號)等文件有關規定和要求,2020年寧津縣面向社會集中公開招聘衛生類專業人員239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及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依照崗位要求。
(五)經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資格條件。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可應聘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崗位。
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可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本科畢業生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專業工作經歷證明。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專業工作經歷。專業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20年6月30日為截至日期。
應聘人員學歷證書所載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一致。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資格、資質及證書(含海外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應聘人員均須于2020年9月30日之前取得。
本次招聘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在國內普通高等學校或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學研究機構中,由國家統一招生且就讀期間個人檔案、組織關系保管在就讀院校(或科研機構),并于當年畢業的學生。
本次招聘中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2018年、2019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境)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3、現役軍人;
4、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凡有下列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親屬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單位應聘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
(1)本條所稱親屬關系包括:
①夫妻關系;
②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
③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④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⑤其他親屬關系,包括養父母子女、形成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
(2)本條所稱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包括:
①領導班子正職與副職;
②同一內設機構正職與副職;
③上級正職、副職與下級正職;
④單位無內設機構的,其正職、副職與其他管理人員以及從事審計、財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⑤內設機構無下一級單位的,其正職、副職與其他管理人員以及從事審計、財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6、已在寧津縣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正式在編人員(含試用期人員和后備教師),一律不得應聘。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網址:
http://www.sdningjin.gov.cn(寧津政府網)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0年6月22日9:00-6月26日16:00
查詢時間:2020年6月22日11:00-6月27日16:00
報名人員登錄指定的報名網站,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在單位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單位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
鑒于參考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一些舊專業、新興學科、國外學科等,請應聘人員及時查閱現行專業目錄,核實是否屬于專業目錄中的專業。如不屬于現行專業目錄中的專業,且應聘人員認為所學專業為招聘崗位專業條件設置的近似專業,應當主動聯系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介紹基本情況。必要時,應當提供相應的主干學習課程等證明材料。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將根據招聘崗位的履職需要,認定是否屬于近似專業。
2、初審
初審時間:2020年6月22日11:00-6月27日16:00
在報名期間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少的內容,退回報名人員進行補充。
3、網上繳費時間:2020年6月22日11:00-6月27日17:30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津政府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后,下載打印《寧津縣公開招聘衛生類專業人員報名登記表》、《寧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情況表》(參加面試或專業測試時使用)。
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報考崗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該崗位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筆試考務費收取標準: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應聘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本人或委托人于2020年6月22日11:00-6月27日到寧津縣衛生和健康局招聘辦(寧津縣東環車站東路111號)辦理現場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辦理確認時須攜帶《寧津縣公開招聘衛生類專業人員報名登記表》、《寧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情況表》及有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原件和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資源社會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各招聘崗位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由招聘單位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向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寧津縣公開招聘衛生類專業人員報名登記表》、《寧津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情況表》,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相關證明材料包括:①畢業證、②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③二代身份證、④戶口本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3張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還需提供學位證。在職人員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對按時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公辦中小學教師應聘須提交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學生應聘的,還需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還應審查應聘人員的應聘回避情況。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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