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甘肅華亭縣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事業崗工作公告
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5年為民辦實事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15〕37號)和《關于印發2015年選拔49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事業崗位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51號)精神,現就我縣2015年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事業崗位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范圍
華亭生源普通高校畢業生,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一)2002年至2010年畢業,尚未就業,持《擇業通知書》并按規定在生源地進行報到注冊的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2002年至2006年畢業,持《就業報到證》并按規定回生源地登記、尚未就業的師范類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三)2011年至2014年畢業,持《就業報到證》回生源地登記、尚未就業的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四)2015年畢業,尚未落實就業單位的應屆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本人志愿到基層幼教、衛生、農牧、旅游崗位工作,且符合有關條件要求。
3、服從工作需要和組織分配。
(二)崗位要求
1、農村基層幼兒園崗位要求:
(1)崗位專業要求:報考農村基層幼兒園教師崗位須為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或相關相近專業。本科相關相近專業須為《普通高等本科專業目錄》中的教育學、科學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術學、藝術教育、小學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教育、音樂表演、音樂學、舞蹈表演、舞蹈編導、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動畫、美術學、繪畫、雕塑專業;專科相關相近專業須為《普通高校高職高專指導性專業目錄》中的音樂教育、美術教育、體育教育、初等教育、現代技術教育、特殊教育專業。
(2)崗位資格要求:符合以上崗位專業要求的師范類畢業生可直接報考,非師范類畢業生須有教師資格證或取得省教育廳面向社會組織的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課程的合格證(包括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3)崗位設置要求:農村基層幼兒園崗位重點滿足2015年省政府為民辦實事的58個集中連片特困縣(區)2000人以上行政村新建幼兒園。
農村基層幼兒園設3520個崗位,其中3000個崗位招錄高校畢業生到58個集中連片特困縣(區)2000人以上行政村幼兒園任教,520個崗位招錄高校畢業生到28個非集中連片特困縣(區)農村基層幼兒園任教。
2、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崗位要求:須為醫學、護理、醫學技術類及相關專業,不包括中草藥栽培與鑒定、制藥工程、生物制藥、醫藥營銷、醫療器械、美容、食品工程、營養學等專業。
3、基層畜牧獸醫、農技推廣等涉農站(所)工作人員崗位要求:須為畜牧獸醫、農業類相關專業。
4、基層旅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要求:須為旅游類及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專業可放寬至歷史、地理、外語、工商管理(不含二級學科)、民族學、語言文學等專業。
三、農村公辦中小學代課人員選拔條件
報考人員須為華亭戶籍,身體健康,品行良好,無違反法律法規的記錄,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齡60周歲以下(195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必須是2003年9月25日以前由縣教育部門聘用的代課人員。
(三)在我縣農村公辦中小學(含縣鎮)連續代課,現仍在教師崗位。
(四)具有教育部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教師資格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