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內蒙古包頭市白云鄂博礦區招聘公告【15人】
五、考試
(一)考試方式、科目
本次考試形式為筆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試》綜合試卷,滿分為100分。本次考試不設蒙語試卷。筆試不設專業考試,所有崗位均使用統一的試卷。
(二)考試時間、地點
筆試考點設在白云礦區,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否則不準參加考試。
(三)加分因素
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的考生在筆試成績后加5分。符合加分因素的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到公開招聘聘用制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確認后,方具有加分資格。
(四)考試成績公布
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在白云礦區人民政府網公示3個工作日。
(五)專業科目加試
需進行專業科目加試的崗位,由用人單位按照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組織專業科目測試。測試合格者,予以錄用;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同時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進行遞補,重新進行專業科目測試。
(六)進入考察資格范圍人員的確定
普通招聘崗位按照筆試成績由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考生名單;進行專業科目加試的崗位,以專業測試成績由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考生名單。上述名單在白云礦區人民政府網公示3個工作日。如報名人數與招考崗位人數相等,進入考察人選分數需達到招聘人員崗位考試的所有考生成績平均分以上。
七、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
考察工作在白云礦區公開招聘聘用制人員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公開招聘聘用制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用人單位具體實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現情況,同時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資格,由到低分依次遞補。考察工作結束后,按照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
(二)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進行。
體檢在縣級體檢機構進行。具體體檢工作由白云礦區公開招聘聘用制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用人單位實施。
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招聘資格。考生體檢不合格或被取消招聘資格的,從該崗位考生中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和招聘審批
根據考生的總成績以及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統一在白云礦區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對公示名單無異議者,按規定要求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工作人員工資為2300元?月,繳納五項基本社會保險。社區聘用工作人員待遇按照《包頭市城鎮社區工作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包組通字〔2014〕60號)文件執行。
九、其他
(一)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發現考生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資格。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本簡章由白云礦區公開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原標題:包頭市白云鄂博礦區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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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礦區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6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