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廣東潮州市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招聘資格審核有關事項公告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印發《2015年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面試工作方案的通知》(粵人社明電[2015]44號)精神,現就我市2015年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擬面試考生資格審核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資格審核工作的組織實施
面試資格審核工作由各縣(區)人社部門組織招聘單位負責本區域內擬面試考生的資格審核工作。
二、資格審核的對象和時間、地點
(一)資格審核對象。1、從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核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人選。2、報考免筆試崗位的考生。擬進入面試考生到你報考單位所轄屬的縣(區)人社局進行資格審核。(附件1)
(二)資格審核時間安排:我市資格審核(含遞補考生資格審核)安排在7月20日至7月22日進行,各縣(區)人社部門須在資格審核前以電話或手機短信等有效方式,將資格審核具體時間、地點、需攜帶的材料及注意事項通知到每位擬面試考生。
(三)資格審核地點:
潮安區:潮安區潮安大道區政府對面甘泉街1號區人社局五樓會議廳,電話:5821980
饒平縣:饒平縣黃岡鎮新港西路14-16號,饒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五樓會議廳,電話:7508862
湘橋區:潮州市湘橋區新洋路尾湘橋區黨政辦公大樓一樓區人社局會議室,電話:2100506
三、資格審核的內容、程序和要求
1、資格審核的內容。根據《廣東省2015年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的有關要求,重點核對考生照片及信息,重點審查面試考生的年齡、報考崗位類別、畢業時間、專業、學歷、學位、工作經歷、專業技術資格和執(職)業資格等內容以及是否屬不得報考和應當回避的對象等事項,對以相近專業報考的、報考免筆試崗位的要加強審核。報考免筆試崗位的考生,經資格審查合格的,由縣區人社部門在該考生的免筆試崗位準考證上蓋章。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2、資格審核的程序和要求。
資格審核完畢后,審核人員應在《報名登記表》中的“審查意見”欄出具審核意見(審核不合格的,須說明不合格的原因),并在“審查人員承諾”欄簽名,以示負責。對審核合格的考生,現場發放《面試考生須知》(附件2 )。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還須在《報名登記表》中的“報名人員承諾”欄和《廣東省2015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考生承諾書》(附件 3 )上簽名,作出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按時報到,按要求履行滿最低服務年限職責的承諾,違背承諾的記錄在案,2年內不得報考我省機關事業單位。不簽名者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審核過程中,如有資格條件不相符、不能提供有效證件或考生本人自愿放棄面試的,可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遞補。
四、資格審核考生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和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外語水平等級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3、崗位工作經歷有效證明;
4、其他重要業績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廣東省2015年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原件一份;
6、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復印件。
7、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所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均需原件、復印件,審核后縣區人社部門退回原件,保留復印件。
原標題:潮州市2015年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資格審核有關事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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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潮州市入圍資格審核人員名單
2.面試考生須知
3.考生承諾書
4.面試資格審核登記表
潮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7月17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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