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自己余杭區社區持證義工招聘45人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社區建設,配強配足社區組織力量,努力建設一支專業化、職業化的社區工作者隊伍,根據杭州市委組織部等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杭組通[2012]81號)和關于印發《杭州市余杭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余社建〔2012〕5號)文件精神,按照區人才辦《關于開展2015年度余杭區人才工作項目化考核的通知》(余人才辦〔2015〕2號)要求,今年繼續開展社區持證義工招募。我區于8月17日—19日在余杭晨報刊登《余杭區社區持證義 工招募公告》,結合報名情況,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募持證社區義工考試
1、筆試:8月27日統一組織筆試。內容主要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科目一門,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不合格人員取消錄用資格。
2、面試:由區統一組織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不合格人員取消錄用資格。
3、綜合分數:按照參加筆試成績50%和面試成績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小數點后兩位)。
二、社區義工錄用計劃
按區人才工作計劃和鎮街、開發區需求,錄用持證社區義工45名。第一類:有招募計劃的鎮街、開發區按管轄戶籍地和居住地報名,以鎮街、開發區需求計劃數按綜合成績排名錄用,由區城鄉和諧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擬錄用人選進行公示。未錄用人員按綜合成績排名進入“備選人才庫”。第二類:部分鎮街無持證義工招募需求計劃的,報名人員可選擇參加筆試,待有需求時,對參加筆試的人員啟動面試等相關程序。
三、持證社區義工錄用
錄用的義工安排到社區服務,一個月后進行測評,測評合格后繼續從事社區義工服務,滿6個月后再進行測評、考察、體檢,并按規定程序錄用為專職社區工作者。已在崗的社區義工服務滿6個月的安排一次測評。
1、民主測評
民主測評內容包括義工的思想、學習、工作作風、服務及崗位技能情況等。參加民主測評的對象為:社區班子成員、專職社工、社區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居民代表、服務對象等。測評人數一般不少于20人。民主測評去掉最與最低分,平均得分在90分以下的,不得聘用為社工。
2、組織考察
著重考察擬錄用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包括在校(或單位、社區義工期間)表現、工作能力、社會評價等情況。考察中發現義工工作表現、服務能力、社會評價等不能勝任社工崗位的,不得聘用為社工。
3、體檢公示
在測評考察通過后由鎮、街道、開發區負責組織進行體檢。體檢須到區級醫院進行,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考察、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用。如有主動放棄的須本人書面提出,并簽字確認。經體檢合格,由錄用單位上報審核材料,區城鄉和諧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擬錄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后無異議的,報區城鄉和諧社區建設領導小組批準。
4、相關待遇
社工錄用并與對應的社區服務中心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社區義工服務的期限同時作為從事社區工作和社會工作的年限認定。聘用期工資福利待遇按照余民〔2012〕17號文件規定執行。
四、其他事項
各鎮街、開發區如有缺崗情況需增補的,可向區城鄉和諧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遞補申請,經同意后,對參加筆試和面試的在崗社區義工、大學生社區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2009年(含)前錄用的在崗大學生村官或2個聘期滿離崗3年內的大學生村官,以及上述“備選人才庫”中的人員按綜合成績進行遞補。
咨詢電話:96345。
本公告由區民政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5年余杭區招聘社區持證義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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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余杭區委組織部
杭州市余杭區民政局
杭州市余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8月24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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