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調整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巖高新區)、廈龍山海協作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屬企、事業單位: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的通知》(閩政辦發明電〔2015〕87號)精神,從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安排如下: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時30分鐘開展政治或業務學習。
中央、省屬駐巖單位可參照我市市直機關工作時間作出安排。
原標題: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的通知龍政辦電〔2015〕68號
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9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