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第三季度重慶彭水自治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04人】
(三)開考比例
招聘單位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只采用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電話、傳真及網上報名。如需委托它人報名,提供上述所需資料外同時應出具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工作經歷截止時間均算至簡章發布前一日。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衛生計生事業單位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衛生專技崗位的筆試內容為《衛生公共基礎知識》和《醫學類專業知識》,總分值100分;非衛生計生專技崗位的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指報考崗位所需專業基礎知識),總分值100分;職員崗位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和《管理基礎知識》,總分值100分。
2.其它事業單位
筆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管理崗位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測試內容為《管理基礎知識》;專技崗位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測試內容為《專業知識》(指報考崗位所需專業基礎知識)。每科分值均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5年10月17日,具體時間、地點及考務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
(二)面試
1.面試比例。本次公開招聘面試比例為1: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同時進入面試。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崗位,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其它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分,方可進入面試。
2.面試方式及分值。報考衛生計生事業單位的,采取專業知識測試(含實際操作)和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者的適崗能力,主要考核應聘者的綜合能力、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分值為100分。報考其它事業單位的,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綜合素質情況,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考官對考生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成績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3.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不按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4.關于遞補。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當日確認放棄的不再遞補)。
(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報考衛生計生事業單位: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報考其它事業單位: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體檢由彭水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筆試成績(報考其它事業單位的若筆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按專業科目、公共科目成績高者)、面試成績高者。若仍不能確定,則加試筆試。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等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由考生本人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除外),經彭水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復檢)。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