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甘肅康縣引導高校畢業生到企業服務招聘報名公告
根據《甘肅省人社廳、甘肅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15年引導51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企業服務實施辦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233號)文件和《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分解下達2015年引導51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企業服務指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285號)精神,現就我縣2015年引導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企業服務有關報名招聘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本人自愿到企業服務,且符合企業招聘要求;
3、服務期滿后自愿留企業工作或自主擇業;
4、康縣生源,尚未就業,持《擇業通知書》或派往生源市州人社部門的《就業報到證》、并按規定在生源地報到注冊的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推薦城鄉低保家庭的應屆或往屆普通高校畢業生。
5、2014年被招用并享受進企業政策的高校畢業生不得重復參加招聘。
二、報名所需材料
1、《擇業通知書》或派往生源市州人社部門的《就業報到證》、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其中,低保家庭畢業生需提供低及發放記錄。
2、低及發放記錄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本人戶口與享受低保的其他家庭成員戶口不在一起,不能證明本人與享受低保其他家庭成員關系的,必須提供所在鄉、村及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低明和家庭關系證明原件)。
三、報名及招聘時間、地點
畢業生報名時須持《擇業通知書》或派回生源地的《就業報到證》、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等原件及復印件于2015年10月19日至20日到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五樓報名。
四、雙向對接、招聘人員
按照人社部門審核推薦、畢業生與用人企業雙向對接的方式,組織符合條件的畢業生與企業進行“雙向選擇”,招聘和確定服務人選,推薦和招聘年度內享受城鄉低保家庭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五、簽訂勞動合同、安排上崗
服務人員確定后,畢業生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企業對服務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后安排上崗,并及時為服務畢業生辦理社會保險。
原標題:關于康縣引導高校畢業生到企業服務報名招聘工作的公告
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10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