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崇州市氣象防災減災服務中心選調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3名】
四、初步考核
本次考核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人社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共同完成。用人單位對報名人員相關信息進行審查,并確定考核人員名單,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報人社部門審核。考核采取100分制,按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前6名進入試用人員名單,并進入面試環節。
五、面試
考核成績通過后進入面試環節的人員持《崇州市氣象防災減災服務中心面試通知單》到用人單位(崇州市氣象局)進行面試,面試成績采取100分制,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考慮。總成績為考核與面試成績得分之和,最終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試用人員名單。
六、辦理手續
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選調人員按程序辦理正式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單位工作。因試用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考核人員成績從高到低遞補一次。試用人員試用期內相關待遇由原單位按規定發放。
七、咨詢及監督
本次選調工作,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崇州市監察局 電話:028-82272271
報名咨詢電話:崇州市氣象局 電話:028-82393015
原標題:崇州市氣象防災減災服務中心關于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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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氣象防災減災中心選調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doc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