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寧波市北侖區(開發區)事業編制人員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2015年寧波市北侖區(開發區)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招聘公告》規定,本次筆試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上線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規定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入圍面試的人員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招聘對象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以下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的提供經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頁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2016屆畢業生提供的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學生證)、相關資格證書和有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如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復審等情況的,可酌情予以遞補。
資格復審通過后,領取《面試通知》。
現將資格復審時間、地點予以公布,詳見附件。
咨詢電話:0574-86780599、86780593。
原標題:關于2015年寧波市北侖區(開發區)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招聘資格復審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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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寧波市北侖區(開發區)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安排
寧波市北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
2015年12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