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龍巖永定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招聘協管員公告【招21人】
為進一步做好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城市管理執法水平,及時補充執法力量,根據區政府專題會議紀要《關于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協管員管理措施的紀要》([2015]147號)精神,現將向全社會公開招聘聘任制協管員21人,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職位數
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協管員21名,其中退伍軍人15名,其他人員6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龍巖市戶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思想品德好,熱愛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勇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3.高中以上學歷,年齡在20周歲以上,35周歲以內,年齡計算以招聘公告之日為準;服役5年以上的退伍軍人在同等條件下錄用,特別的技術能手條件可適當放寬。
4.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男性身高不低于1.7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裸眼視力不低于4.5。
5.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為隊員:
(1)受過治安處罰、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淘汰或開除公職的;
(4)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姻親中有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家庭成員負案在逃的;
(5)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姻親在境內外有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永定區鳳城街道永杭路2號)報名,報名時間為: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15日的正常上班時間。
(二)攜帶材料
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畢業證書、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
2.綜治、計生證明;
3.申請加分所需材料;
4.特殊技術人員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報名登記表1份;
(三)資格審查
1.報名結束后,由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會同有關部門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考試的人員在福建永定政府網上向社會公布,并核發《準考證》。
2.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四)準考證發放
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考試的人員,應于2016年1月21日下午下班前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永定區鳳城街道永杭路2號)領取準考證,同時交納考務費80元。
三、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采用筆試、面試、體能測試、審核、體檢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一)筆試內容(筆試卷面總分100分,筆試時間為120分鐘)
1.規劃管理類:《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
2.城市管理類:《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