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福建龍巖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招聘協管員公告(第一批)【招20人】
為了加強龍巖中心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力度,充實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力量,龍巖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協管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和人數
龍巖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支隊協管員20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事業;遵守法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指揮,品行端正,身體健康,能適應一線執法工作;
2.2015年部隊復員、退伍軍人,男性,身體健康,身高1.68米(含1.68米)以上,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一定的綜合素質;
3.在部隊服役期長、擔任過戰斗班班長(士官)、黨員、獲得士兵稱號者,并可適當降低身高和年齡等條件。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辦法
地點: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到龍巖市新羅區西安南路25號龍巖市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25日的正常上班時間。聯系電話:3298261。
辦法:本人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退伍證、戶口本(以上證件驗原件,留存復印件),1寸近照1張到現場報名。
四、面試
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分析判斷能力、選擇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形象以及與崗位工作要求的適應程度。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線為60分。
五、體檢、考核與聘用
根據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在面試合格的人員中,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考核人選。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方式
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一經錄用按《勞動法》等規定依法由市勞務派遣有限公司與其簽訂貳年《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為貳個月。
七、待遇
1.工資與市執法局現在崗協管員工資標準一致。
2.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險;工作滿一年,按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
3.食宿自理。
原標題:2016年龍巖市公開招聘第一批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協管員的公告
龍巖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16年1月1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