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福建廈門同安區所屬事業單位補充編內人員招聘公告【招160人】
根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和《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下放精簡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廈府〔2015〕16號)中“區屬事業單位(不含參公事業單位)人員招聘考試”下放各區承辦實施的精神,廈門市同安區決定組織實施區所屬事業單位補充編內工作人員招聘考試。現將招聘考試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
具體的招聘人數、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廈門市同安區所屬事業單位補充編內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2016年2月)》(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報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設置的資格條件。
(二)不得報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2017年及以后才學業期滿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
2.現役軍人;
3.尚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4.正在接受立案調查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5.受聘報考崗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機關、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方可報名。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簡章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報名
(一)注意事項
1.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不得更改,并以通過資格初審的崗位進行繳費和參加考試。
3.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簡章并仔細對照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簡章規定及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4.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原則上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情況特殊需降低比例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區人社局研究同意并事前報備市人社局后另行公告。
5.本次考試有關考務信息通知詳見廈門市同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rlj.xmta.gov.cn/)考錄信息欄,請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2016年2月18日至2月24日(雙休日不休息),具體時間、地點、聯系人等詳見附件2。
(三)報名材料
報名時應提交報名表(附件3)一式2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3張(其中兩張貼在報名表上),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報名材料提供范本參考附件1,咨詢電話見附件2):
1.身份證;
2.崗位要求的學歷(位)證書、資格證書、工作經驗等材料;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