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磐安縣引進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公告【招12人】
根據醫療衛生單位人才需求狀況和事業發展需要,經縣組織人事部門、縣招才局核準,縣人民醫院等縣屬醫療衛生單位計劃面向全國引進衛生專業技術人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及條件
面向全國引進衛生專業技術人才12名,具體見下表:(詳見附件)
二、引進程序
引進工作堅持“面向社會、公開公正、雙向選擇、擇優錄用”的原則,由縣委組織部(縣招才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監督指導,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組織實施,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技能測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
從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20日前,符合條件且有意向的人員可通過網絡報名、電話(傳真)報名、參加人才招聘會報名、到引才單位現場報名等方式進行報名。招滿即止。
報名時應提供以下材料:《磐安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報名表》1份;畢業證書或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有效身份證、戶籍證明、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4張。
報名時不便提供相關證件原件的人員,參加技能測試時應將原件送引才單位報名聯系人審查。報名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完整、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資格。
2、資格審查
引進單位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初審,經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復審后,由引進單位將資格審核結果通知報名人員。
3、測試
所有考生均應參加測試,測試內容包括專業知識、技術能力,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測試成績需60分以上。
4、體檢
若同一時間段有多人報名同一職位的,根據測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依次確定體檢對象進行體檢。測試成績相同的,進行復試,按復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體檢的標準參照國家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5、考核
根據體檢合格情況確定考核對象,重點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并對考生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如出現體檢、考核不合格或放棄的,在同一職位中按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6、公示、聘用
對考核合格人員的基本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可與引進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人才到崗后,由引進單位向縣人力社保局報備。試用滿1年(應屆生)考核合格的,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從虛擬事業編制轉為正式事業編制。試用期內,由用人單位提供與同類正式在職人員相同的工資福利待遇。
三、其他事項
1、監督電話
磐安縣委組織部(招才局),0579-84660501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0579-84665855;
磐安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0579-84662012,84661354
2、相關信息公布網站
磐安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http://61.153.249.220;
磐安人才網:http://www.parcsc.com
原標題:磐安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2016年度面向全國引進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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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