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肅定西市公務員考試公告(201人)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以及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統一安排,組織實施我市2015年度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人數
全市招考計劃為201名。其中:黨政機關135名(鄉鎮135名),政法系統45名(公安15名、檢察院12名、法院18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21名(市直21名)。具體職位條件見附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3月5日至1998年3月5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畢業的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75年3月5日以后出生)。其中,報考法檢兩院警察、公安機關非特警、森林公安警察職位的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5年3月5日至1998年3月5日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職業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由畢業院校出具證明,政審考察環節提供畢業證書原件)。
8.具有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9.根據《公務員回避規定(試行)》(中組發〔2011〕31號),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10.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計算時間為2016年3月5日以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和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可作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自報到之日算起。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時間算起。
11.招考職位要求報考人員有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是指報考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未被當地安排聘用到事業單位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已被當地安排聘用到事業單位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不能再以“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身份報考,只能在取得原單位同意后,以在職人員身份報考。
12.現役軍人、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在職在讀研究生不能報考。
13.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報考人員報考前請登錄省人社廳網站、定西黨建網、定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認真閱讀《考試公告》、《報考指南》、《報考專業分類參考目錄》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有關問題的意見》(甘人社通〔2013〕516號),查閱《職位簡表》,詳細了解招錄單位、招考人數、職位簡介、資格條件等,再確定報考職位。
(二)網上報名
本次招錄采取網絡報名方式,程序如下:
1.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在2016年3月5日08∶00至3月11日24∶00登錄省人社廳網站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一律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報考指南》等附件,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選報職位報考條件,否則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擔。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報考資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網上資格審查
網上資格審查由市縣區考錄辦負責,時間為2016年3月5日08∶00至12日18∶00。
3.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人員于3月5日至3月12日登錄省人社廳網站,查詢本人是否通過資格審查。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3月5日08∶00至3月11日24∶00,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3月12日00∶00至18∶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