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衢州市柯城區公務員考試公告(46人)
六、確定體(技)能測評和面試對象
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單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考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報考區法院法警職位的、區森林公安局森林警察職位的按1:5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評對象。
報考鄉鎮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的按照1:4比例確定軍事技能測評對象。
體(技)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體(技)能測評對象放棄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不再遞補。體(技)能測評結束后,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單位)在體(技)能測評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以上職位中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七、現場資格復審
面試或體(技)能測評前,要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招錄機關(單位)實施,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體(技)能測評或面試。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沙质〖壗逃姓块T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柯城區委人才辦出具的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或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證明;
報考鄉鎮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應提供《退役士兵證》;
參加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或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15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招錄機關(單位)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技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八、體(技)能測評
體能測評工作由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招錄機關(單位)實施。體能測評按國家相關標準執行。
軍事技能測評工作由省委組織部會同省軍區組織實施,軍事技能測評項目及評分標準按《浙江省鄉鎮(街道)機關錄用專職人武干部軍事技能測評項目成績標準(暫行)》執行,三項目總分達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試資格。
九、面試
面試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十、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偝煽兊挠嬎愎綖椋嚎偝煽?筆試總成績÷4+面試成績÷2
按招考職位計劃數,從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按照1:1確定考察對象。
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十一、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單位)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報考人員(除報考區法院法警職位、區森林公安局森林警察職位人員外)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社部、原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
報考區法院法警職位、區森林公安局森林警察職位人員的體檢按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政策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對報考區森林公安局森林警察職位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工作暫行辦法》(浙公通字〔2016〕12號)執行。
對報考鄉鎮機關公務員的村(社區)干部考察按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必要時可試行民主測評、考察預告、經濟責任審計等辦法。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