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內蒙古呼倫貝爾市事業單位招聘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
根據《2015年呼倫貝爾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和《2015年呼倫貝爾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規定,2015年呼倫貝爾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即將進入資格復審與面試階段,為確保工作順利進行,現將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2016年3月21日(星期一)——3月23日(星期三)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資格復審地點:呼倫貝爾市民生大廈三樓大廳(呼倫貝爾市新區,巴彥托海路安達廣場南),聯系電話:0470-8217518
(三)資格復審人員范圍:2015年呼倫貝爾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各職位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
(四)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或護照)、畢業證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專科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須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一份;
4、報考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報考的證明。
5、報考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屬于“六類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還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旗市區以上(含旗市區)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服務期滿,尚未取得服務項目證書的,須提供服務項目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證明中應有具體服務基層項目名稱、服務起止日期、考核意見、服務單位名稱、出具證明聯系人姓名和聯系電話等內容);屬于大學生退役士兵的,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6、報考有戶籍或生源地要求崗位的人員,須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生源地條件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供本人原戶籍注銷頁及復印件或原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未在規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需報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順延時間,否則取消面試資格。
(五)程序:按現場指示順序排隊到指定位置參加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將1份簽字蓋章的《報名表》留給資格審查人;按《2015年呼倫貝爾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要求選擇面試答題語種,領取《面試通知單》并繳納面試考務費。
(六)其他事項
1、在整個招聘過程中,考生的個人聯系方式務必保持暢通,若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在資格復審、遞補、重要事項通知等環節出現在規定時間內,未能聯系上考生的情況,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暫留在的,需有證書復印件加蓋畢業院校公章,同時要有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報考人員的《報名表》如未打印,資格復審現場提供打印服務。
二、面試
(一)根據《簡章》,對于用人單位急需的高層次或短缺專業人才,用人單位急需的關鍵崗位,項目人員、蒙授生和蒙漢兼通人員定向崗位,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1:3面試比例的,經市直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旗市區人社部門書面申請,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
(二)根據《簡章》,對于面試時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參加面試時所在考場(同一試題、同一考官組)的面試成績平均值,方可進入下一環節。無法計算平均成績的,需達到用人單位主管部門事先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
(三)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呼倫貝爾人才網,請予以關注。
原標題:關于2015年呼倫貝爾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宜的通知
呼倫貝爾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3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
- 2025國家自然資源部南通海洋中心(自然資源部南通海洋預報臺)勞務派遣制用工招聘1人公告
- 2025山東臨沂市沂南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綜合類崗位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名單公告
- 2025重慶大學超瞬態實驗室公用設施技術崗位招聘1人公告
- 2025貴州遵義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面向基層選調所屬事業單位人員2人公告
- 2025廣東廣州市增城區康園工療站服務中心招聘3人公告
- 2025湖北隨州市隨縣引進事業單位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崗位調整及面試公告
- 2025春季四川瀘州市合江縣事業單位人才招聘補充19人公告
- 2025河北邢臺市平鄉縣高層次人才引進擬聘用人員公示
- 2025廣東中山市三角鎮人民政府所屬事業單位集中招聘高校畢業生面試有關事項公告
- 2025廣東東莞市應急管理局寮步分局招聘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領域坐班專家綜合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