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巴中市南江縣考試招聘事業人員公告【289人】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經縣委、縣政府批準和市人社局核準,南江縣擬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289名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scnj.gov.cn/])。
一、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符合《巴中市南江縣2016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相關職位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201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并憑有關證書辦理相關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資格證書。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
(3)具備《職位表》中要求的條件和資格。部分職位最低年齡有要求的見《職位表》,其余職位年齡要求均在18周歲及以上,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5日,政審時若發現檔案記載年齡與戶籍登記不一致的,以檔案和戶籍登記中最先記載的為準。
(4)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須征得縣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6)考生本人承諾在聘用單位至少工作滿五年。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違反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二、招聘名額和方式
此次事業單位招聘名額為289名,具體崗位詳見《職位表》。此次招聘采取考試辦法進行。
三、報名
(一)時間
2016年4月5日-4月10日,每天報名時間從9:00開始,17:30結束,具體各職位報名時間詳見《職位表》。
(二)地點
縣人社局大樓一樓人力資源市場(朝陽廣場旁)
(三)程序及要求
此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并按照公告公布的職位及條件要求報名。每位考生限報一個職位,除拉通排名職位報考時無需填報具體單位外,其余職位報名時需明確報考單位。拉通排名按考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由考生自主選崗,聘用選崗單位在公布政審人員名單時同時公布。
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考人員需在《公告》附件處下載并如實填好《報名登記表》,本人持證件材料到現場參加審查,證件材料按以下順序裝訂:
1、《報名登記表》1份,近期免冠彩色1寸證照2張。
2、往屆畢業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證、學歷證、退伍證、執業(職稱、職業)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201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必須出具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需加蓋鮮章)。
3、報考編碼為160401的定向招聘職位的,分別由縣人武部、南江縣委組織部等部門出具身份證明。
4、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各1份。
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從業資格條件,以本人學籍檔案、官方網站備案查詢記載的學歷、專業、執業(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名稱為準。
(四)收費
根據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每人每科收取筆試費50元。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主管部門和縣人社局分工負責,初審合格的現場發放準考證。
(六)崗位調整
按照川人發〔2006〕9號等文件規定,本次公開招聘某職位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若達不到公告開考比例,則相應調減或取消該職位招聘名額,其中鄉鎮政府農業服務中心調減后招聘名額不足原計劃二分之一時,該職位專業科目筆試改為專業科目面試,并在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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