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青海海東市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12人】
八、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并進行調查核實。 報考人員在體檢、考察、公示期間主動放棄或公示無異議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將影響今后參加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經公示后無異議的人員,由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理聘用手續,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范圍,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九、其他事宜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服務年限未滿5年的不能報考,服務年限已經滿5年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當嚴格履行與聘用單位約定的合同期限,報考前應當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參加此次招聘。上述人員在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提供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或單位及組織人社部門)在2016年4月30日前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書面證明時間在規定日期之后的將取消招聘資格。
(三)加分條件
1、根據有關政策,參加在青“特崗教師”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包括青南計劃)、教育和衛生見習崗計劃(僅限鄉及以下、鄉鎮衛生院、社區醫療衛生機構的見習崗位)、到農村任職服務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并且考核合格者,報考專業技術崗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以及報考民族自治縣崗位的少數民族考生,經驗證后,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
2、臨聘教師報考中小教師崗位的,經驗證后,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累計不超過5分。
退役士兵、各類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已經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條件。
(四)2016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證書,否則取消招聘資格。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應提交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符合報名條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學習且在2016年7月31日前不能畢業的考生,不得報考。
(五)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2016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可以報名參加考試,但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招聘資格。
(六)總成績并列處理。如考試總成績有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綜合應用能力或專業”成績高低確定。
(七)關于所需專業條件。所需專業條件是指取得專業學籍,并完成學業畢業的專業,具體以考生取得的學歷證書中的專業為準。在高等院校所學的輔修專業,不作為報考崗位的所需專業。
(八)戶籍、年齡等的時間認定。符合本省(本市)戶籍條件的考生,在本省(本市)落戶時間應在2015年12月31日前。考生年齡、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齡要求為35周歲及以下的,出生日期應為1980年4月19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各類服務項目生的服務年限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
(九)在考察環節,所有進入考察環節的考生需提供在教育部“學信網”打印的學歷驗證報告一份。
(十)招聘崗位專業類別劃分參照《青海省公務員招錄專業設置分類參考目錄》(簡稱《目錄》。考生報考中小教師崗位時,“小學教育”專業和“初等教育”專業可報考小學學段的所有崗位。“科學”包含專業類別為:物理、力學類,化學化工類,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信息技術”包含專業類別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
(十一)其它相關要求,請考生務必詳細查看《2016年海東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指南》。
(十二)公開招聘期間,請考生隨時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查看,詳細了解招聘全過程的有關通知要求。
(十三)本公告的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我省現行相關招聘政策規定執行。招聘信息如有調整變化,按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最后發布的為準。
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咨詢電話:
0972-8617848 8612947 8689286
海東市教育局咨詢電話:0972-8611713
原標題:2016年海東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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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東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中小教師)計劃表
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4月1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