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四川筠連縣考調公務員公告【9人】
5.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崗位考調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在報名工作結束后,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由縣組織、人社部門統一安排,相應的調減或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有關情況將及時在中國三江人才網、宜賓人事考試網、筠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告。
6.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2016年5月25日14:30—17:00在筠連縣人才交流中心(宜賓市筠連縣新華大道東段50號)領取本人筆試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科目主要測試應試者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主要測試農村工作、征地拆遷、信訪維穩、機關公文基本知識、公文寫作及申論、政治時事等內容)。卷面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兩證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2.加分
(1)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年度考核中,每得一次加2分,可累計加分;
(2)近三年內,因工作突出獲得表彰的先進個人,省級及以上加4分,市級加3分,縣級加2分。獲兩種及以上獎勵的可累計加分,累計加分不超過4分。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必于2016年5月16日至20日在工作時間內將加分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連同報名資料一并交到筠連縣人才交流中心。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3.筆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總成績=筆試科目卷面成績+加分
4.面試。按崗位考調名額的3倍,根據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若實際參加筆試人數未達到崗位考調名額3倍的,則所有參加筆試人員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5.考試總成績
面試后,根據考調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科目卷面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筆試科目卷面成績也相同的,以面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及體檢公告在中國三江人才網、宜賓人事考試網、筠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進行公布。
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考調名額3倍的,進入體檢環節人選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三)體檢、考察
1.體檢。體檢由縣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選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選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選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選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選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考調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2.考察。由縣組織、人社部門對體檢合格者統一組織實施考察。考察主要審查報考者所提供的資料、證明、證件、檔案是否真實,審查個人誠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審查個人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是否選用。
(四)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經縣組織、人社部門共同研究后提出擬選用考調對象,由縣組織、人社部門統一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五)選崗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選用考調對象,在規定時間(選崗事宜另行通知)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選崗(若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科目卷面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選崗;筆試科目卷面也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選崗)。
(六)辦理調動手續
擬選用考調對象選崗結束后按規定程序辦理正式調動手續。(所有擬選用考調對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到崗并完善相關調動手續,對不能按期辦理完調動手續的,取消其選用資格)
(七)遞補
因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縣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可集中進行一次遞補,遞補人員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否則,取消其遞補資格)
五、考調紀律
(一)本次考調嚴格按照中央、省、市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
(二)報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資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考調工作的全過程,若發現不符合本公告考調條件、弄虛作假的人員,取消考調資格,責任自負。
(三)從事考調工作的人員,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四)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縣紀委(監察局)檢舉和申訴,也可直接向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縣公務員局舉報。
六、其它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筠連縣委組織部、筠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請報考人員注意關注網站上相關動態信息。
七、咨詢電話:0831-3897076、0831-7728456,監督舉報電話:0831-7728968。
原標題:筠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調公務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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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筠連縣委組織部
筠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5月5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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