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蚌埠市直機關遴選公務員公告【招14名】
面試前,遴選單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材料包括筆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3年以上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證明(須注明歷年來年度考核情況)、同意報考證明和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按照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面試人選根據職位遴選計劃數,在同職位報考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3:1的比例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面試后,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4:6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實際面試人員數少于或等于職位遴選計劃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以上或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與考察環節。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差額1人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人選少于或等于職位遴選計劃數的,在同職位面試人員中依次遞補。
體檢與考察由遴選單位組織實施,采取先體檢后考察的順序進行。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合格的,方可列為考察對象。
六、公示與辦理轉任手續
遴選單位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決定擬遴選人員。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后,分別在蚌埠先鋒網、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遴選單位網站以及擬遴選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進入公示環節后職位出現空缺的,由遴選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建議,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確定后按規定進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的,辦理試用或者轉任、任職手續。如遴選人員在原單位擔任科級職務,是否保留原職級待遇,由遴選單位根據干部隊伍情況研究確定。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且影響轉任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
政策咨詢電話:3125657(市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
3121202(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科)
監督舉報電話:2043071(市人社局監察室)
原標題:蚌埠市市直機關2016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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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蚌埠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資格審查表.doc
中共蚌埠市委組織部
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4月27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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