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怒江州公務員面試及后續有關工作安排的通知(法檢系統)
二、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在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以上人員,按照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崗位排名及勝出規則,根據崗位招錄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怒江州中級人民法院、怒江州人民檢察院具體組織實施;體檢地點由招錄單位在體檢前1—2天通知報考人員本人。體檢所需費用按體檢醫院收費標準執行。
體檢時間為7月18日。
為不影響體檢結果,體檢前1—2天,請不要吃油膩食物、不要喝酒,體檢當天早上請空腹、憋尿。要求檢測矯正視力的考生,請自備眼鏡,醫院不提供眼鏡。
兩項工作的實施順序為先進行體檢,再進行考察。
體檢或考察出現不合格情形時,只在初次出現不合格人員的階段進行一次性遞補,無遞補人員的崗位即取消。
三、公示和錄用
(一)公示
體檢和考察結束后,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怒江黨建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二)辦理錄用手續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
特別提醒:
1、各位考生要認真細致閱讀《云南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有關文件和云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信息網發布的其他有關通知,知曉政策規定及面試工作安排,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請考生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電話暢通,因電話不暢導致無法接收到參加面試通知等重要考試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2、怒江州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法檢兩院不舉辦、不委托、不參與任何單位或個人舉辦培訓班。社會上各種面試培訓機構、輔導班均與怒江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法檢兩院無關。
原標題:怒江州法檢系統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及后續有關工作安排的通知
中共怒江州委組織部
怒江州中級人民法院 怒江州人民檢察院
2016年7月1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