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內蒙古區直屬政府機關和參公單位第三次遴選公務員職位變更專業資格條件公告(二)
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遴選職位專業資格條件變更如下:
1.法制處主任科員及以下:專業由“法學及相關專業”更改為“學科門類:法學;類別:新聞傳播學類;專業:漢語言文學、漢語言、哲學”。
2.業務崗位主任科員及以下:專業由“基礎醫學、臨床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預防醫學”更改為“學科門類:醫學”。
其他資格條件不變。
原標題:關于內蒙古自治區直屬政府機關和參照公務法管理單位2016年第三次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部分遴選職位變更專業資格條件的公告(二)
內蒙古自治區公務員局
2016年8月1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