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海滄區社會治理聯動中心招聘非編人員公告【招4人】
5、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工作經歷”是指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視為具有工作經歷。
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驗)。
6、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具有XX條件“以上”的,含XX條件。如:具有1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具有1年以上(含1年)工作經歷。
7、戶籍要求為廈門,不含在廈的各類學生集體戶口。
8、年齡、工作經歷(經驗)、戶籍、資格證書等相關資歷要求計算到報名截止日(2016年9月30日)。
9、聘用人員工資待遇參照海滄區政府非在編人員標準執行,繳納社保、公積金。
10、已就業的報考人員須于體檢合格后,進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11、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
12、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海滄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aicang.gov.cn)予以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1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海滄區社會治理聯動中心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6年廈門市海滄區社會治理聯動中心公開招聘非在編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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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廈門市海滄區社會治理聯動中心公開招聘非在編人員報名表.doc
廈門市海滄區社會治理聯動中心
2016年8月3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