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海滄區商務局招聘非編人員公告【招3人】
身份證;
戶口簿(戶主頁及本人頁);
學歷、學位證書。
以上材料的復印件上交,原件在現場核查后退回。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資格審查。本次招考報名時根據各崗位所需條件及材料接受考生報名,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考生報名時需確認自己符合所報崗位要求的條件,所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虛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
4、準考證發放。考試前二天發放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到報名點領取(可以代領,需持有考生本人及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符合崗位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情況特殊的,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決定是否招聘。
四、考試時間與方式
主要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
1、考試時間: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公布。考生持準考證、身份證參加。
2、考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溝通能力和工作態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不低于75分,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按崗位擬聘人數1:1比例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于80分。面試當場評分,面試結束后,即公布該崗位成績。
五、體檢與考核
1、體檢。由招聘單位組織,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按照體檢通知要求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與體檢合格標準不符的部分項目,一般安排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要求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的項目在體檢時告知。體檢結果由招聘單位通知。考生對非當場復檢或非當日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提出復檢,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另行指定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復檢時不得告知復檢項目。自行體檢的結果一律無效。
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考核。用人單位派出考核組到擬聘用人員的工作單位、村(居)委會或居住地派出所,對其進行全面考核。
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決定是否從本崗位考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人員中按成績排名依次遞補(僅遞補一次)。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考核資格的,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資格,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綜合考慮考試等情況,決定是否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據崗位要求以及考試、體檢、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海滄區政府網及招聘單位(海滄區商務局)公示3個工作日。
2、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根據海滄區非在編工作人員聘用的相關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3、工資及待遇:按海滄區非在編人員待遇標準執行。
七、其它事項
1、此次招聘的專業要求按《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6年)》(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中的專業分類執行。報考者報名時要如實(只字不差)填寫所學專業,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境外院校(含境內外院校聯合辦學由境外院校頒發證書,下同)所學專業以學歷認證報告上注明的為準。
將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專業指導目錄》中“××類”下所列專業。
2、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證明;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條件的學歷(位)報考,但用于報考的學歷(位)證書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等相關證明。
持上述學歷報考人員最遲應于考核階段提供書面認證報告,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取消聘用資格。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2014年以來在各類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不得報名。
4、已就業的報考人員須于體檢合格后,進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5、本招聘簡章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6年海滄區商務局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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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滄區商務局
2016年9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