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易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30人】
六、紀律與監督
(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聘用到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或人事、財務、紀律檢查等崗位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出現回避情形時,應主動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嚴肅招聘紀律。對下列有違反本規定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應聘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違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四)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七、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此項工作的領導,縣成立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劉 杰(縣委副書記、政府縣長)
副組長:張東輝(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成 員:劉永田(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王建國(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盧慶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局長)
柳照杰(縣編委會辦公室主任)
賀寶來(縣財政局局長)
伊澍文(審計局局長)
張東江(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任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局長盧慶董兼任,副主任由縣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劉曙燕、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主任科員于建海、編委辦行政科科長劉矩、財政局副局長苑國增、審計局副主任科員韓文明、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主任科員王文安兼任。具體負責這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報名、審查、考試、公示和聘用等工作。
原標題:易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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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易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2.《易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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