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新鄉市公務員考試報名和資格審查辦法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河南省2016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2016〕67號)要求,報考新鄉市直單位及所屬縣(市、區)直單位、鄉鎮機關和長垣縣、市地稅系統職位的(詳見附件1),通過新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進行網上報名。
一、報考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11月25日至1998年11月25日期間出生);
5.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全日制高級技工和技師學院畢業生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分別按大專、本科畢業生對待;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擬錄用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專業類別見附件2。
(二)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照《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2010〕59號)(詳見附件4)界定。基層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16年11月25日。
招考職位要求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報考人員須是我省目前在崗、截止2016年12月31日連續任職滿3年的大學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參加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招考職位要求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報考人員須是按照國家招生計劃統一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從我省入伍,服現役期滿退役的士兵(含畢業學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間取得學歷的);按照國家招生計劃統一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生在校期間從我省入伍,服現役期滿退役后復學取得學歷的退役士兵;從我省入伍,服現役期間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檢察院系統招考職位明確要求具有從事法律工作經歷的,其從事法律工作經歷的界定,按照人民檢察院政治部《關于如何理解檢察官法第十條第六項所規定的“從事法律工作”的意見》(〔2001〕高檢政發第236號)(詳見附件5)有關規定執行。
招考職位要求面向公安英烈子女的,報考人員須是公安烈士子女、因公犧牲的公安英模子女和四級以上因公傷殘的公安英模子女。
(三)現役軍人、在職公務員、不能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
(一)提交報名申請。報考人員于2016年11月25日8:00至11月30日17:30期間,登錄新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www.haxx.lss.gov.cn),點擊 “網上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圖片軟件制作時,照片寬高比例約為1.3:1.6,大小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終效果以輸出后的大小為準)。報名申請被接受后,將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留存。
(二)報考資格審查。按照擬錄用職位的要求,招錄單位對報名申請和上傳照片進行網上初審,并在2日內提出初審意見。
(三)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于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期間登錄新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2016年11月26日8:00至11月30日17:3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經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16年11月30日17:30后,報考申請尚未經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四)網上繳費。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于2016年12月3日17:30前,通過原報名網站繳納筆試考務費(報考人員須準備中國建設銀行銀聯卡,開通網上銀行功能并存入足夠繳費的金額)。未按要求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