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等單位遴選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13人】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部分工作人員,具體方案如下:
一、遴選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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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遴選范圍
1.公務員遴選范圍:安溪縣縣鄉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省統考的參公人員)。
2.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遴選范圍:安溪縣縣鄉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遴選范圍:安溪縣縣鄉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三、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報考公務員職位必須現任科員職務,具有2年及以上公務員(含參加全省統考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除試用期內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3.報考參照公務員管理職位必須具有2年及以上機關、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必須具有2年及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工作經歷年限截止計算時間為2017年2月28日;
6.符合職位招考要求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和任職回避要求;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曾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曾受過黨、政紀處分的;報考者與所遴選職位構成《公務員回避規定(試行)》中任職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要求
本次遴選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到現場進行報名,且一個人只限報考一個崗位。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13日至15日,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職位管理和考核獎懲股(縣公務大樓524室);
聯系人:林文淵,聯系電話:0595-23260317。
3.報名需提供材料
①報考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等證件(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