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十堰鄖西駐廣東省勞務協作服務站公開選派工作人員方案【6人】
一、選派人數及期限
6名(其中廣州、深圳各3名)。選派期限兩年(2017年3月至2019年12月),選派期間人事、工資關系、待遇在原單位不變,年度考核由派入單位進行并確定等次,其他待遇縣委、政府另行研究。
二、工作職責
鄖西駐廣州、深圳勞務協作工作站主要協助輸入地、輸出地做好就業服務、維權服務、信息對接、招商引資等工作。
三、選聘范圍、對象
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四、報名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敬業,綜合能力較強,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能吃苦耐勞,身體健康;
2、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3、報名者須征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并簽署明確意見加蓋單位公章;
4、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它條件。
5、鄉鎮(場、區)領導班子成員、鄉鎮工作服務期限未滿者不得報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