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咸寧市市縣鄉公務員考試公告(289人)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人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從村(社區)干部中招錄鄉鎮(街道)公務員的職位按計劃錄用人數1∶1.5差額確定,其他職位等額確定。
(一)體檢。體檢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報考公安機關、森林公安機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以及檢驗檢疫、安監等職位,還須符合《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對身體條件的要求,《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二)考察。考察工作根據《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和《湖北省2017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確保考察結果全面、真實、準確。考察前,考生要提交個人自傳,考察組結合考生個人自傳考察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以及報考期間表現等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
加強對考生“德”的考察,重點突出考察考生的政治立場、政治思想、政治品質和品德修養,同時對考生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銀行個人征信記錄、法院被執行人信息記錄等各類誠信信息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情況進行延伸考察,考察情況作為決定擬錄用的重要依據。曾在公務員考試中有錄用后拒不報到、試用期內主動放棄錄用資格等不誠信行為的,曾嚴重違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考察不合格。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由招錄機關根據用人需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由招錄機關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報考同職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八、研究確定擬錄用人選
各招錄機關黨委(黨組)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察情況和考試成績、體檢結果等情況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實行差額考察的,由招錄機關黨委(黨組)集體研究,從考察人選中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
對未達到公務員基本素質標準,有公務員職業應當禁止行為的;曾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影響公務員形象的;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的,以及其他不宜錄用為公務員情形的,堅決不予錄用。
九、公示和審批
招錄機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后,在咸寧組工網、咸寧政務網公示7天,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成績、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監督電話等。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應實名舉報,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對公示中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經調查屬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報考全市鄉鎮(街道)機關、其他要求或約定有最低服務年限的職位,擬錄用人員須與招錄機關簽訂相應最低服務期限的協議。
擬錄用人員與有關單位勞動人事關系,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解除。公示后因擬錄用人員放棄錄用資格等原因造成職位空缺的,不再組織遞補。錄用審批后放棄錄用資格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其錄用資格。
十、信息發布
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擬錄用公示等信息可登陸咸寧組工網、咸寧政務網查詢。森林公安機關職位信息發布情況參見《湖北省2017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第二十三條有關內容。
相關事項提醒:
1.考生咨詢方式。涉及職位公告中的專業、學歷、資格條件以及備注內容等相關信息的咨詢,考生應于工作時間內,與招錄機關聯系。相關聯系方式可在省人事考試網考錄專題頁面“招考部門咨詢電話和信息發布網站下載”欄目或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查詢。
聯系電話:
咸寧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0715-8126407;咸寧市公務員局考試錄用科0715-8057916。
涉及招考基本政策的咨詢,與027-12333聯系,也可致電咸寧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或咸寧市公務員局考試錄用科。
涉及網上報名技術的咨詢,與省人事考試院027-87325035聯系。
涉及繳費確認、準考證打印、筆試考務安排及參考要求等咨詢,與省人事考試院027-87710491聯系。
2.考生網上報名時務必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或固話),在考試特別是資格審查、面試和遞補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避免錯失錄用機會。
3.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仔細核對報考的職位、個人姓名、身份證號、考試科目等重要信息,避免錯失考試機會。
4.準考證是參加筆試、資格復審、調劑、面試、體能測試、體檢等工作需要出示的憑據,請考生妥善保管,遺失不補。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原標題:咸寧市2017年度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