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楚雄州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90人】
八、確定擬聘人選及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資格復審、考察、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選。
經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選,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專業(或原工作單位)等,考察合格因處于孕期的人員可先公示,在公示中注明如無其他影響聘用問題,體檢合格辦理聘用手續。
九、聘用
公示期滿未發現違反相關規定和紀律的擬聘用人員,縣鄉事業單位由用人單位填寫《云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報主管部門審核,經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后,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理聘用備案審核;州屬事業單位由用人單位填寫《云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十、遞補
筆試成績發布20個工作日內報考人員資格復審、考察及體檢等環節有不合格、逾期未參加、提交書面放棄申請的崗位,可按照該崗位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每個環節只能遞補一次,但遞補人員筆試成績低于最低控制成績的不再遞補。
十一、紀律要求
(一)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對整個招考工作進行組織、協調、指導、監督。
(二)考試招聘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的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正。
(三)參與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單位和工作人員,若有在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試、考察、體檢、人員遞補過程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影響招聘公平、公正的,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報考人員在報名、考試、資格復審、考察、體檢等過程中,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將其記錄在案,5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報考人員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參加考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六)對有下列情形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報考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考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后果的;
6.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的其他情形。
十二、重要提示
(一) 關注公告。請報考人員關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如招聘條件、崗位取消等普遍報考人員應當知曉的事項將在上述網站公告。所有事項凡在網站公告即視為報考人員已經知曉。
(二) 真實填寫信息,準確操作報名系統。本次招聘報名資格初審實行系統提示性審核,不進行人工審核,報名前要仔細閱讀本公告及《崗位信息表》,確保具備公告要求的基本條件及具體條件,確保填寫信息真實和報名系統操作準確、照片清晰,因本人填寫虛假信息和不按要求操作報名系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負責。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資格復審認定結果為準。
(三) 確保聯系方式有效。因考試過程中的特殊事項可能通過電話方式通知報考人員,請報考人員確保報名填寫聯系方式真實有效,如報名后聯系方式變動請同時告知報考單位、報考單位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因所填寫聯系方式不能取得聯系視為報考人員已知曉所通知事項。
(四) 審慎選擇崗位。楚雄州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限制5年服務期,州縣事業單位限制3年服務期,未滿服務期調離、辭職需承擔違約責任。楚雄州部分鄉鎮工作環境艱苦,部分鄉鎮屬于少數民族聚集區,《崗位信息表》未能一一說明,請報考人員報考前先了解當地社會環境、工作任務,慎重選擇。
十三、其他事項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
十四、本公告由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楚雄州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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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楚雄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x
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4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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