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武平縣人才引進(本科生)資格復審補充說明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在5月31日至6月2日(正常上班時間)除攜帶相關證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以及有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有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到縣人社局人力資源開發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外,還須提供獲得榮譽獎項、職稱資格及專利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特此通知。
原標題:武平縣2016-2017年度人才引進(本科生)資格復審補充說明
中共武平縣委人才辦
武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5月2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