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郴州市公務員考試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公告
根據《湖南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定,面試前進行資格審查和體能測評。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對象
資格審查對象,在招考職位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招考計劃1∶2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
面向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主任定向招考的職位,網上報名前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再復審,按照招考職位計劃1∶2的比例,直接進入面試。
體能測評對象為人民警察、監獄、戒毒所、鄉鎮人武專干職位資格審查合格對象。
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人員名單見附件1。
二、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
1、資格審查時間:為2017年6月1日至6月2日(星期四、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以下同)。
2、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人民警察職位6月3日(星期六)8:00開始,地點為郴州市公安局警官培訓中心(勞動路2號)。鄉鎮人武專干職位由所屬縣人社局安排。
3、資格審查地點:
(1)人民警察職位:公安部門在郴州市公安局(青年大道318號)329辦公室,聯系電話:0735-2286053。森林公安部門在郴州市林業局六樓604會議室(青年大道),聯系電話:0735-2298038。
(2)法院職位: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人事科908辦公室,聯系電話:0735-2178693、2178786。
(3)檢察院職位:郴州市檢察院政治部組織人事科309辦公室,聯系電話:0735-2280180。
(4)選調生職位:郴州市委基層黨建辦(郴州市蘇仙北路26號市委院內市檔案局往里走50米)二樓會議室,聯系電話:0735-2871985。
(5)市直單位及縣市區其它職位:詳見附件2。
三、資格審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查表(見附件3)。
2.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普通高校2017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和所在出具的就業推薦表)及職位規定需要提供的學位證、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報考定向“四項目”人員職位的人員,應提供由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考核鑒定意見。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要提供縣級以上組織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教育廳統一制作的“特崗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省級或縣級(我省僅醴陵、炎陵、花垣、保靖成立了項目辦)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辦公室及服務單位共同蓋章的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4.報考選調生職位的人員(面向大學生村官等“四項目”人員)還需提供戶口本、《湖南省選調到鄉鎮工作的基層服務人員推薦表》(一式三份)以及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含考核鑒定意見)。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