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廣州市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二)不同系列崗位的基本條件:
1.醫教研崗位人員:具備良好的專業訓練,具有較強的臨床醫療能力和科研潛力,同時與本院現有人員的實力和水平相當。其工作/培訓資歷符合以下要求:
(1)應聘要求具有博士學位的崗位,需獲博士學歷后,在三級甲等醫院醫教研崗位工作/培訓連續一年及以上,其中醫師崗位還需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一年及以上,且在培訓期間考核合格。
(2)應聘要求具有碩士學位的崗位,需獲碩士學歷后,在三級甲等醫院醫教研崗位工作/培訓連續二年及以上,其中醫師崗位還需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且在培訓期間考核合格。
(3)應聘要求具有本科學歷的崗位,需獲本科學歷后,在三級甲等醫院醫教研崗位工作/培訓連續三年及以上,其中醫師崗位還需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且在培訓期間考核合格。
2.藥、技崗位人員:具備良好的專業訓練,需獲碩士及以上學位后,在三級甲等醫院藥、技崗位工作/培訓連續二年及以上,且在培訓期間考核合格。
3.護理崗位人員:需獲護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同時具有學士學位后,在三級甲等醫院護理崗位工作/培訓連續三年及以上;獲碩士學歷后,在三級甲等醫院護理崗位工作/培訓連續二年及以上,均應在培訓期間考核合格。
4.其他崗位人員:具有碩士學位及以上,需在獲相應碩士學歷、學位后,在三級甲等醫院、高等院校、國家機關從事管理工作/培訓連續二年及以上。
(三)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醫院將不受理應聘: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醫德醫風或醫師定期考核、職業道德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過記過及以上行政處分的。
6.曾發生過醫療、教學等差錯事故或服務缺陷的,或因違反學術道德受過處理的。
7.申報材料不真實,或不按規定時間、程序提交申報材料的。
8.錄取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9.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和聘后管理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根據國家政策、大學和醫院相關規定實行人事代理及職務聘任制,執行國家政策和醫院規定的薪酬待遇。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