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肅臨夏州引導高校畢業生進企業公告
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為民辦實事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17〕88號)和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17年引導1萬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和公建民營村級幼兒園服務實施細則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24號)精神,各縣(市)根據要求,利用多種形式積極進行宣傳動員,初步確定服務企業和崗位需求,并填寫《2017年服務企業崗位需求情況簡表》(附電子版),務必于2017年7月5日前上報州人社局就業促進科。
按文件要求,畢業生到企業服務期限為3年,服務期間畢業生與用人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由企業支付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按規定為畢業生辦理社會保險。省財政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補貼。允許畢業生在服務期間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基層項目和其它用人單位的招考。
各縣(市)人社部門負責確定本縣(市)服務企業的資格(州屬企業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向企業所在縣市申報),并征集匯總本縣(市)企業的崗位需求情況。采取企業自愿申報、縣(市)人社部門審核推薦。服務企業主要針對技術含量高、企業規模較大、畢業生留用率高,與高校畢業生專業知識相關的縣(市)所屬企業,其中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企業同等條件下優先。企業申報服務資格時,需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工商營業執照(社會組織登記證)、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提供詳細的單位情況介紹,明確所需的崗位名稱、專業要求、人員數量、工作性質、工作職責及工資待遇等,并對落實工資報酬、繳納保險、簽訂合同等后續管理,上報企業要作出書面承諾。確定資格的企業需和縣(市)人社部門簽訂參加社會保險承諾書。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業不得納入:
1.企業規模小、抗風險能力較差的;
2.不嚴格遵守《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不履行社會保險參保義務的;
3.違法經營,不按章納稅,有不良誠信記錄的;
4.企業經營狀況連續3年呈負增長的;
5.近3年受到勞動監察部門查處,有拖欠員工工資情況的;
6.經營管理松散,近3年被有關部門通報批評或受到處理,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聯系人:龔文勤 聯系電話(傳真):6212390
電子郵箱:1319068307@qq.com
原標題:關于征集2017年引導高校畢業生到企業服務 崗位需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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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6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