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慶陽鎮遠縣引導普通高校畢業生進企業公告【75名】
根據慶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印發《2017年省市引導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企業服務和就業見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慶市人社發〔2017〕249號)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分配我縣2017年全省引導90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企業服務指標75名,經匯報縣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務企業及指標分配
經審核前期申報企業的資質,確定甘肅中盛農牧發展有限公司等21戶企業為我縣2017年高校畢業生服務企業。服務指標分配見附表。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鎮原生源,離校未就業的應屆或往屆普通高校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持《擇業通知書》或《就業報到證》,并按規定在生源地報到注冊。同時扶持對接的畢業生必須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本人自愿到企業服務,且符合企業招聘要求。
三、組織報名招聘
1.報名材料:畢業生持畢業證、《擇業通知書》或派回生源地的《就業報到證》、戶口簿、身份證、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其中,建檔立卡的貧困戶、低保家庭、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及城市零就業家庭畢業生要持相應的證明材料。
2.報名時間:2017年8月26日早9:00-12:00。
3.報名地點:鎮原賓館多媒體會議室(前樓一樓西側)。
4.確定服務人選:8月27日各服務企業對報名服務人員組織進行必要的面試考核,擇優確定服務人選。企業在專業需求范圍內選不到滿足招聘條件的服務人選時,可在相關相近專業內擇優選聘。8月28上午8:30服務企業帶領選聘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到縣人社局會議室進行資格復審,正式確定對接人選,簽訂協議及勞動合同,縣人社局發文審批。
四、有關扶持政策
1.畢業生到企業服務的期限為3年,服務期間畢業生與用人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由企業支付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1470元/月),并按規定為畢業生辦理社會保險(工傷保險和養老保險),社會保險由用人單位自行負擔,省財政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補貼。服務企業負責安排工作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學習條件,承擔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2.服務期間,畢業生的人事檔案由縣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免費代理,服務期限計算工齡。畢業生在辦理戶籍手續、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工齡確定、科研項目經費申請、科研成果或榮譽稱號申報等方面,享受與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等待遇。允許畢業生在服務期內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基層項目和其它用人單位的招考。
3.服務期滿后,用人企業要積極吸納留用。鼓勵畢業生服務期滿后繼續留用企業工作,接收畢業生服務或留用人數達到一定條件的企業,享受甘政辦發〔2013〕92號、甘政辦發〔2014〕103號、甘政發〔2015〕63號等文件規定的相關扶持性優惠政策;未留用的畢業生自主擇業。
4.此前已享受本扶持政策的高校畢業生不得重復享受。
聯系電話:0934-7126236
原標題:鎮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2017年引導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企業服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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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原縣2017年引導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企業服務指標分配表.doc
鎮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8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