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仁懷市招聘公安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公告【招87人】
未參加面試的考生,不得進入體能測試環節。
(十)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時間:2017年10月15日9:00-12:00
2.體能測試地點:另行通知。
3.體能測試項目: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
4.測試標準及成績計算:測試項目參照公安部體能測試標準,按照100分制計算。其中,巡邏勤務崗、機場分局勤務崗、經開分局勤務崗須達到60分及以上。
5.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能測試的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報考人員對本人或他人體能測試中有異議、舉報的,應在此項目測試過程中或在測試結束離開測試場地前當場向在場的紀檢監察人員提出,對離開測試場地后再提出異議、舉報等申請的,不予受理。
(十一)專業測試
1.專業測試對象:報考崗位代碼為T開頭,且已參加體能測試的人員。
2.專業測試內容:根據崗位測試相應的專業知識。
3.專業測試時間:2017年10月15日14:30-17:00
4.專業測試地點:另行通知。
(十二)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成績均實行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崗位代碼為T開頭的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1.5×40%+面試成績×30%+體能成績×10%+專業測試成績×20%。
崗位代碼為P開頭的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1.5×50%+面試成績×40%+體能成績×10%。
面試、專業測試、體能測試結束后進入體檢人員于2017年10月14日-16日在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仁懷市公安局主頁、仁懷公安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
(十三)體檢
根據招聘職位計劃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報考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順序從筆試、面試、體能測試、專業測試成績中選擇者作為體檢對象。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在招聘辦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若本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本人可向招聘辦書面申請復檢,經招聘辦同意并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由復檢工作小組人員和體檢考生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復檢結果拒絕簽字的,由現場復檢工作小組人員注明情況,視為體檢考生認可復檢結果。
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或因本人身體原因不能做出體檢結論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遞補一次。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仁懷市公安局內網、仁懷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公示。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十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辦負責實施,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考察內容、標準、程序和方法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同時,復查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對象須在招聘辦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學歷(人事)檔案和相關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含自愿放棄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十五)公示
通過筆試、面試、體能測試、專業測試、體檢環節,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經招聘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后,由招聘辦在“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仁懷市公安局內網、仁懷公安微信公眾號”上進行3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六)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市公安局按照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管理的有關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并按國家有關試用期的規定確定受聘人員的試用期和培訓事宜。培訓和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市公安局根據工作需要對崗位進行調配。
五、相關待遇
(一)工資待遇。實行協議工資制度和享受改革性補貼,2017年至2018年招聘人員按照《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相關待遇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5〕202號)規定的初級工及以下標準執行,今后協議工資、改革性補貼調整參照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新發布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初級工及以下工資標準執行。
(二)績效考核。經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按照對應崗位享受相應的績效考核獎勵,具體以用人單位績效考核獎勵發放辦法為準。
(三)社會保險。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并按規定繳納相關費用。
(四)聘用期內按照政策規定享受住房公積金、公休假日、女職工保護;聘用期內因工負傷、致殘和死亡按有關政策執行;退休均按勞動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除享受以上1、2、3、4條規定待遇外,不享受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政策規定的其他待遇。
六、管理使用
用人單位對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按照《勞動合同法》和《仁懷市公安局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使用。
七、紀律監督
(一)對違反規定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資格;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招聘工作期間,招聘辦發出各項事宜在“仁懷市公眾信息網、仁懷市公安局主頁、仁懷公安微信公眾號”上進行發布,在通知時限內不按時辦理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因未及時閱讀指定網站和相關公眾號上發布的招聘信息導致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招聘工作由市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格遵守規定和回避制度。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并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1—22222749 (仁懷市公安局)
監督電話:0851—22235833 (仁懷市紀委)
0851—22228713 (仁懷市公安局紀委)
原標題:仁懷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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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職位表.xls
2、 報名表.doc
仁懷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工勤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9月26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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