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福建漳平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5人】
5.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職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報名登記表》填報的報考信息和提交的相關報考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資格審查
各單位應選派熟悉政策、經驗豐富、責任心強的同志負責考試報名及資格初審工作,并對資格初審的結果負責。
報名工作人員應加強業務培訓和紀律教育,根據本次招聘相關職位的資格條件及報考人員提交的相關材料,認真嚴格地審查應聘人員學歷、專業、年齡等條件的真實性、有效性。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難、拒絕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報名和參加考試。確保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不因民族、性別、宗教信仰或者身體殘疾而受歧視。
各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收取的所有復印件應與原件核對無誤后須蓋單位公章并簽注“按原件復印”字樣,同時初審人員在復印件上簽字。
(五)報考費用
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交考務費80元/人。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按政策申請減免報名費。申請減免考試費用的報考者,必須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于報名時辦理手續。有關證明材料如下:享受城鎮低保家庭的報考者,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證明(原件)和低(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者,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六)領取準考證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報名結束后將資格初審合格報考人員的照片、《漳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公開招聘報名匯總表》、《漳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加分申請表》及相關材料等材料及電子信息報送漳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由漳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核發《筆試準考證》,考生于考前一周到招聘單位報名處領取。
四、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本次筆試科目統一為《綜合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管理、法律基礎、職業能力、職業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情等,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設在漳平市區,具體考點將在考生準考證上詳細標明。
4.筆試成績及合格線將在漳平政府網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績為準。筆試合格線按照本次招聘考試所有參加考試人員筆試卷面成績的平均分×8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數點)確定,考生的筆試卷面成績必須達到筆試合格線方可進入面試。
(二)面試
1.面試方式。本次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查報考者的理論政策水平、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滿分為100分。
2.面試人選的確定。進入面試的考生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選中產生,按照各職位招聘人數的3倍,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不足3倍的,按上線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3.資格復核。面試前市對進入面試的報考者進行報名資格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通過資格復核的正式面試名單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在漳平政府網公布。
復審不符合條件而產生的空額或報考者因故放棄面試(應在所報考職位面試開始前5天下午17:30之前,由本人書面向漳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提出放棄面試申請)的,可在報考該職位且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者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
(三)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1.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
2.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進入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數時,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
3.同一職位的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名次排列按含加分后的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確定。如遇含加分后的筆試成績相同,以不含加分的筆試成績高者確定;如不含加分的筆試成績再相同,另行加試一場面試,以加試的面試成績高者確定。
五、體檢和考察
1.根據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部分行業對崗位體檢標準有明確規定的,按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制訂的標準執行)。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由市人社局指定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3.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4.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因體檢、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職位空缺的,原則上從報考該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
六、聘用
1.招聘單位按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按干部管理權限報市委組織部或市人社局審核。在審核中發現不符合報考或聘用條件的,招聘機關可取消聘用資格。
2.擬聘用人員在漳平政府網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筆試、面試成績等,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公示前因擬聘人員自動放棄或在公示期內受到舉報反映有關問題且經核實后確實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而造成招聘職位空缺的,原則上招聘單位應從報考該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因特殊原因招聘單位不要求遞補的,應提出不符合遞補的理由,并報市人社局同意。
3.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或有反映經調查核實不影響其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正式辦理聘用手續。被確定聘用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
4.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并由各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聘用關系,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受聘人員不服從工作安排或拒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
5.受聘人員工資、福利、保險待遇按照漳平市事業單位同類工作人員標準執行。
七、咨詢服務
漳平市政府網是發布招聘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及時查詢,了解考試相關信息。
招聘工作政策、報名手續和考務等方面問題咨詢,請與市人社局聯系,聯系電話:0597-7525506。
八、注意事項
1.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方案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 在本次公開招聘過程中,報考者在考試及相關環節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認定處理。考試結束后,省將委托專門機構對試卷進行雷同甄別,被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有關規定處理。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試題等,均與市人社局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者誠信考試,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4.本方案僅適用于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漳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漳平市2017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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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
2017年10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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