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務員考試公告(2364人)
2.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可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www.btpta.gov.cn),通過公務員網上報名系統如實填寫《2018年兵團面向內地高校畢業生招錄公務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要結合自身實際,認真閱讀報考職位設定的條件,選報自己適合的職位,防止錯報、誤報。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按相關規定取消考試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及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部第30號令)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人員可于4月2日至4月8日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4月2日18:00-4月7日18:00,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4月7日18:00至4月8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改報其他職位。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必須在2018年4月8日18:00前完成網上繳費。
4.相關費用
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公務員考試錄用主要費用包括:報名費每人15元,筆試考試費每科40元。面試費每人40元。體檢費按照體檢醫院的標準執行。上述費用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報考人員由于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5.職位取消
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將取消招錄計劃,取消招錄計劃的職位于4月8日22:00在兵團考試信息網公布。被取消招錄職位且不申請職位改報的報考人員,兵團人力資源考試院予以退費。
6.職位改報
4月9日10:00-18:00,被取消招錄職位的報考人員可申請職位改報(資格初審合格人員不得再參與職位改報,一經發現,取消筆試資格)。申請改報的考生需將職位改報申請表(附件4)以傳真的形式發送至兵團公務員局(傳真號:0991-2890477)。
(二)筆試
1.筆試科目
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以填涂的方式答題;《申論》為主觀性試題,報考人員必須使用0.5-0.7mm的黑色簽字筆在專用答題紙上用漢語答題。
公安專業科目:報考公安人民警察執法勤務類職位的加試《公安專業科目》。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
2018年4月21日上午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4月21日下午 《申論》
4月22日上午 《公安專業科目》
筆試在江蘇省、河南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設置考點。具體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時選定考試地點。
3.筆試成績
筆試結束后,由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統一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其中:對南疆第一、二、三、十四師單獨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報考人員有一科無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成績=各項科目成績之和。
筆試成績可于2018年5月10日12:00后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查詢。
4.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和有關要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或有效臨時身份證參加筆試。證件不全的,不得進入考場。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審查部門
兵直機關各招錄部門負責本部門招錄職位的資格復審。各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本師(市)職位的資格復審。監獄管理系統負責本系統職位的資格復審。部分職位在資格復審環節需進行專業測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資格復審
根據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驗。凡與報考條件不符、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筆試準考證和《報名表》等材料。
2018年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書面證明(證明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可如期畢業)。
大學生村官(連官)、“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提供自治區或兵團、各地州或師(市)項目辦出具的證明。
兵團選派生應提供師(市)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在農牧團場工作的內地高校畢業生應提供團場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職位要求有“二年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還需開具二年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大學生在校期間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