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陜西西安市招聘高層次中小學教師公告【招70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西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市人社發〔2014〕170號)和《西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及特殊緊缺人才實施辦法》(市人社發〔2017〕338號)相關規定,為加強我市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中小學教師7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6.年齡要求為18-45周歲(1972年7月27日-2000年7月26日出生),具體要求以崗位要求為準。
(二)不符合報名應聘條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受過開除處分,不宜在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行政處分的;
2.因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3.現役軍人、非應屆的在校生;
4.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政策規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8月3日18:00。
(二)報名方式
應聘者填寫《高層次中小學教師報名表》,與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掃描件一并發送至招聘單位的電子郵箱中。
郵件名稱請寫明應聘人員姓名、應聘部門、單位和崗位(例如:某某+碑林區+區屬中學+語文教師)。
一名應聘人員只得報考一個崗位。
經用人單位同意,也可同時接受現場報名。
(三)資格審查
由各主管部門、區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經審查不合格的應聘者,由各招聘單位通過郵件或電話的形式告知本人。
進入考試的人員名單,于8月10日前通過各單位網站公布或電話告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既有網上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前的資格復審,也包括面試、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試用期等階段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與崗位條件不符,均取消應聘資格。
三、考試安排
具體時間、地點及考試方式、注意事項等由各區人社局通過網站公布或電話告知,考試于2018年8月20日之前完成。考試總成績最低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四、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成績,按相應崗位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各區人社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試行)》。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在西安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
(二)聘用。公示期滿后由各單位辦理相關手續。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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