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竹山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20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關于轉發<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結合我縣部分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
二、報考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等不良紀錄;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在編在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和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單位、崗位、專業及資格條件
本次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專業、資格條件等,詳見《崗位表》(見附件1)。
五、組織報名及相關要求
1.報名時間: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竹山縣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大廳。
3.報名辦法:報名人員下載填寫《2018年竹山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1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到報名地點現場審核報名。通過現場審核人員繳納報名費100元。對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對急需緊缺、邊遠艱苦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招聘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審核、人社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低于1:2。達不到比例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的考生,可自愿調劑到其他符合報名條件的崗位。
4.根據《關于印發<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間和服務期滿有關政策的意見>通知》(鄂人社發[2010]36號)精神,“三支一扶”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享受筆試成績加5分的優惠政策,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在報名時須同步提供經由服務地“三支一扶”辦公室審批的《報考加分申請表》(見附件3),逾期不予受理。
5.“招聘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考生須在報名時同步提供崗位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
6.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填報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7.各崗位報考條件是根據招聘單位崗位要求及工作需要設置的,對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人員,一律不予報名。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考生與公告招聘條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應資格。
8.報考人員應對報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報考信息填寫錯漏或根據考生報名時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聯系上考生本人的,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準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將以公告的形式在今日竹山網另行告知。請報名通過人員及時關注相關網站,聯系電話:0719-4224621。
10.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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