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慶豐都縣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全科教師及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公告【招35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關于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培養工作的實施意見》(渝府辦發〔2013〕101號)和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等4部門《關于開展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渝教師〔2014〕13號)的有關精神,經市力人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相關定向培養人員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全科教師及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考核招聘對象及計劃
本次擬招聘人數35名。
招聘對象為:
(一)重慶第二師范學院2018年應屆小學全科定向豐都畢業生;
(二)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2018年應屆學前教育免費師范定向豐都畢業生。
招聘人員需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者;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8.凡下列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縣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考核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考人員在2018年8月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在豐都教委六樓會議室報名。實行考生本人現場報名,不接受電話、網絡等其他方式報名。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報名者視為自愿放棄報考資格。
2.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信息表(附件2,自行用A4紙打印填寫);
(2)身份證復印件,并交驗原件;
(3)培養協議復印件2份,并交驗原件;
(4)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復印件,并交驗原件;
(5)一寸證件照1張(準考證用)。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二)考核。
考核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縣教委組織實施。
1.考核方式:采取面試與在校綜合成績綜合考量的方式進行。
小學全科教師和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面試均采取備課、上課方式進行,其中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面試含技能展示(技能展示占面試成績的40%,上課占面試成績的60%),分值為100分。考生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50%+學生在校綜合成績(折算成百分制)×50%。
2.面試時間:定為2018年8月23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3.面試地點:見準考證。
4.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考核的人員視為自動棄權。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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