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四季度重慶石柱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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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關于集中力量開展扶貧攻堅的意見》(渝委發〔2014〕9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進普通高等貧困畢業生就業創業的通知》(渝府辦發〔2014〕53號),促進高校貧困畢業生及時穩妥就業,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和《關于做好基層事業單位2014年公開招聘高校貧困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4〕207號)精神,經縣政府批準,市人力社保局核準,決定面向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級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 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公開考試,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2名,其中面向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公開招聘鄉鎮勞動和社會服務中心工作人員10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級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職數及條件要求等詳見《石柱縣2014年第四季度面向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和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以下簡稱“附件1”)。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2.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本職工作,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周年及以上。
3.年滿18周歲且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計算日期截止2014年12月17日,即1983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依此類推)。
4.報考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要求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屬于2013年、2014年和2015屆畢業的貧困大學生(即零就業家庭、農村建卡貧困戶家庭、城鄉低保家庭、本人殘疾大學生以及市政府確定的其他高等貧困大學生)。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具體要求見“附件1”)。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全日制大學生;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2012年村官;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屬于招聘范圍。
(三)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四)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報名前一日,且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計算;若無連續工作經歷的,仍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累計計算。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五)往屆畢業生需在報名開始前取得相應的畢業(學位)證書,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2015年應屆畢業生需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學位)證書,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4年12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報名地址:石柱縣人社局考試培訓中心(石柱縣南賓鎮南賓路16號,縣人力社保局六樓會議室),聯系電話:73339515(縣人社局冉老師),73332835(縣人社局李老師)。
(二)報名方式及要求
1.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電話或網上報名。
2.報名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3.報名人員根據報考崗位的相關條件要求,持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暫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原件)、資格證、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各1份(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者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4.報考鄉鎮事業單位的,還須提供貧困畢業生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身份認定。零就業家庭的需出具縣就業局發放的《零就業家庭卡》原件,農村建卡貧困戶家庭需出具縣扶貧辦蓋章認定的書面證明(2013年貧困戶和2014年貧困戶),城鄉低保家庭需出具縣民政局發放的《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金領取件》和低保金存折,殘疾大學生需提供殘疾證。
5.報名人員報名時應如實、準確填寫《石柱土家族自治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認真閱讀“誠信報考承諾”內容,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
(三)資格審查
負責現場報名的工作人員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者不予報名。報考結束后,提交招聘工作組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退還筆試考務費,不得參加考試。
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旦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者,則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四)領取準考證
報名人員憑本人身份證于12月19日下午15:00~17:00在報名點(石柱縣南賓鎮南賓路16號,縣人力社保局六樓會議室)領取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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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