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貴州興仁市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28人】
五、考試
考試只采用筆試的方式進行,筆試為閉卷考試,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由市招聘辦統一組織命題、制卷、閱卷。
(一)筆試科目及分值: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總分值150分。
(二)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2018年12月29日下午14:30至17:00;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考試成績計算
考生成績=筆試成績+加分。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后總分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者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筆試成績在“興仁市人民政府網 (http://www.gzxr.gov.cn) ”上公示。未參加筆試考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資格。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資格復審按照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在“興仁市人民政府網 (http://www.gzxr.gov.cn) ”上通知。
資格復審對象按各招聘職位計劃數與實際參考人員數1:1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含加分)從到低分確定,末尾成績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須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1.相關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證書等);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證明材料;
3.網上打印的本人《報名信息暨加分申請表》一式2份;
4.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5.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1)截止到2018年11月25日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到我市基層服務滿2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計劃的人員、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需提供市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服務證;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到我市基層服務滿2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的的“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居、社區)任職計劃”人員需提供市“引導辦”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服務證。以上證明均須注明畢業、派遣時間、服務單位和在縣(市)級及以下單位服務時間以及年度考核情況。
(2)報考截止到2018年11月25日在興仁市從事鄉村醫師工作滿3年及以上,且取得《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或《臨床執業護師資格證書》及以上的鄉村醫師,需持鄉鎮衛生院證明,并由市衛計局審核蓋章確認。
(3)報考職位限制興仁市戶籍或興仁生源的,須持近期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報考截止到2018年11月25日在興仁市任村(居、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滿1屆以上的職位,須持鄉鎮同意報考證明及相關任職文件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證明須注明任職起始時間)
(5)報考興仁市戶籍(興仁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的考生,須持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由市民政局退伍軍人安置辦審核后在復印件上簽字蓋章確認。
6.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招聘單位按照簡章和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暨加分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人員簽署意見(并簽上資格復審人員姓名),并加蓋公章。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應聘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如在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體檢
參加體檢的人員,以市招聘辦公布的資格復審合格名單為準。體檢不合格的職位不再遞補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市招聘辦依據職責權限經研究后可進行復查。
體檢結束后,考生體檢結果未達到標準需復檢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規定時間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市招聘辦同意后統一組織復檢。
體檢在招聘辦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體檢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按照“凡進必審”的原則,貫徹黨管人才原則,堅持政治標準和學術標準相統一,將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行等作為事業單位人員的首要考察內容。考察時還需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查閱檔案,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報經招聘辦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簡章》中規定的不得報考的人員;
3.在考察工作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按時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學籍檔案等相關材料、報名時填報不實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人員;
4.經市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間放棄或自動放棄考察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九、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經筆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進行為期七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批、備案,市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凡經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聘用的人員,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聘用制試行辦法》的規定,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實行聘用制管理。
(三)擬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安排,超過規定報到時間未到聘用單位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四)新聘用人員試用期1年,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試用期內不予調整聘用崗位;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經招聘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享受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十、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委監委和社會各界監督。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更改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生。構成回避關系的工作人員,須主動提出回避。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對違反聘用紀律的報考者,無論進入到招聘的哪項程序,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行為的,5年內不得參加招聘考試。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簡章最終解釋權歸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市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信息,都在“興仁市人民政府網 (http://www.gzxr.gov.cn)”上進行發布。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咨詢電話:0859—6210336(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監督電話:0859—6212252(市紀委監察委)
原標題:興仁市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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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興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xls
2.2018年興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暨加分申請表.doc
興仁市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1月15日
原文鏈接:http://qxnrsj.gov.cn/zwgk/xxgkml/xxgk/rsks/sydwzp/201811/t20181115_3690503.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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