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廣東省汕尾市直事業單位招聘3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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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面試資格審核
筆試成績在 60 分(含)以上的,根據招聘崗位的名額依筆試成績高低為序,按該招聘崗位名額以 1 : 1 的比例等額確定面試資格審核對象,若筆試成績名次并列的,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參與面試資格審核,若合格,一并參與面試,面試后,若合成總成績名次相同者,以第一學歷(中專或以上)畢業時間(年限)前者列為體檢對象,若再相同者,以畢業院校的錄取批次前者列為體檢對象。在面試資格審核中若不符合條件的,則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面試資格審核。
面試資格審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審核時,報考者按所報考崗位的條件要求,現場提交本人的身份證、畢業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招聘崗位如有條件要求,還須按相應崗位的要求對應提交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其中,暫緩就業的畢業生還需提交暫緩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屬應屆畢業生的,還需提交本人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屬國有單位的,還需提交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報考者如屬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三年內有效)的我省“三支一扶”畢業生的,請在參加筆試時提前向考務辦公室現場提交《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作為申請筆試成績加分的依據,逾期不予受理。加分方法按廣東省委組織部等9個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發〔 2007 〕 141 號)規定執行。
( 3 )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 100 分。
經面試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按 1 : 1 的比例(含同一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名次并列經面試資格審核合格者)參加面試。
面試考官組設定為 7 人,面試有關事宜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 ﹦ 筆試成績× 60% ﹢ 面試成績× 40% 。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 3 位。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劃定為 60 分(考試總成績低于 60 分的將不予列為體檢對象),即在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含)以上的列為體檢對象。
3 .體檢、考察和公示
( 1 )體檢。經面試合格確定為體檢對象的,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執行。
( 2 )經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組成考察組,考察組人員至少在 3 人以上。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 2010 〕 276 號)執行。
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聘單位提交國家教育部學歷驗證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書的書面鑒定證明。
( 3 )經考察合格擬聘用的人員名單將在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汕尾人才網公示 7 天。
( 4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的招聘崗位名額依該崗位按筆試成績高低為序依次遞補,進行資格審核、面試、體檢、考察。該招聘崗位若再次出現空缺,則不再予以遞補。
4 .聘用
(1)擬聘用人員經公示沒有異議的,由聘用單位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市人社局核準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對象應在自接到《汕尾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通知書》之日起二個月內,辦理妥聘用手續。
(2)逾期未能提供其本人的學歷(學位)證書、人事檔案等相關材料的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所缺名額不再遞補。
(3)招聘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為五年)。所有獲聘人員按規定均須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含在聘用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并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4)本次招聘嚴格按照本《公告》發布的招聘崗位等級、招聘對象、招聘條件進行公開招聘。如報考者所具有的專業技術資格、工勤技能資格高于所報考的崗位等級的,一旦錄取后必須按所報考的崗位等級對應聘用,并且僅享受受聘崗位等級工資待遇。
5 .本公告如有不盡之處由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660-3383663;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汕尾市人事考試辦公室:0660-3393252。
原標題:2014年汕尾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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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4年汕尾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專業目錄.xls
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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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